第五十章 神之血脉(1 / 1)

无光之门 东方不要 1756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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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你知道了?”常乐大惊。

他和米兰达假冒恋人,纯粹出于元帅的主意,为了蒙骗卡普兰上校,便于招收常乐入学而已,他和米兰达曾约定不对别人提起。

“中午蒂姆就去问了卡普兰。”莎莉微笑点头,“过去我奉命刁难你,扣了你很多分数,不怪我吧?”

她这话反而提醒了常乐,与教官如此轻松闲聊是错误的,连忙挺胸立正:

“报告长官!您对我不是刁难,是鞭策!”

莎莉笑着在常乐肩上拍了拍,然后手就没有拿开,轻轻按着抚了抚:

“我年纪跟你差不多,只是个中尉助教,不算什么长官,你是精英里的精英,毕业后说不定是个少校,那时我就要喊你一声长官了。”

她上次还说自己比常乐大两岁,这次却成了“差不多大”。

“报告长官!我还没有毕业!”常乐目不斜视,面目严肃。

莎莉收回了手,改为握拳,在常乐胸口重重一捶:

“替安德森中校转告你一句话,新兵训练期即将结束,三天后斗气课就开始了,好好学,别让我们失望!”

“是!长官!”

常乐打败教官蒂姆,这件匪夷所思的大事,很快就传遍整个皇家军事学院。

一贯低调的常乐这下彻底高光,走到哪里都被人指指点点。

起初常乐还好奇地启动狡兔状态,听听大伙在议论他什么,后来也就厌倦了,因为说的话都是大同小异。

同班学员拿他当个传奇,就算以往少数人妒忌他,现在也只剩下敬畏,除此之外就是好奇,对他身份来历的揣测不断推陈出新。

由于常乐自称“孤儿”,大伙就开始拿他的血脉做文章,猜他实为大贵族的私生子,虽然没有贵族身份,却身负强悍血脉,所以天生神力与迅捷,将来一旦修炼斗气,有望成为军中第一高手。

其中最离谱的一种说法,则是猜他来自西大陆,血脉源于圣帝麾下十二神将,甚至就是圣帝本人图特摩斯家族的后人。

把“恶魔之子”猜成“圣帝后裔”,这是真正意义的“黑白颠倒”,大伙聊得兴致勃勃,常乐暗暗偷笑。

而贵族子弟见了常乐之后,表情多半是鄙夷,因为都看出他身上没有斗气,并非修炼者,就算“天生神力”也有限度,无法与永无止境的斗气修炼相比。

至于常乐的卓越表现,贵族少年们惟有加倍地唾弃,以维护自身光荣与尊严。

对常乐击败蒂姆这件事,只有一个人没感到惊讶,那就是当时不在场的许斯,这家伙被蒂姆扭得肘关节脱臼,外加多处淤伤,只能躺在救护所,听萝拉讲了前后经过。

讲故事的萝拉极尽渲染,听故事的许斯却表情平静,好像一切都在预料之中。

事实上,“西大陆神之血脉”的说法,就是从许斯口中传出的。

“常斯勒尔,我观察了你很久,你一定有来头,这一身格斗术不是三、五年能练出来的,你的力量,你的血脉,也不是平民能拥有的!”

事发第二天,许斯将常乐拉到僻静处,这样说道。

常乐仍然坚持自己的说法:

“我是个孤儿,在荒野流浪长大,你想太多了。”

许斯皱眉看了他一阵,转而微笑:

“西大陆好玩吗?”

西大陆是传说中魔法文明昌盛之处,人民富庶繁荣到难以想象,圣帝与十二神将留在凡间的直系后裔也在那里。

可惜隔着海拔接近万米的龙骨山脉,常人根本无法翻越,东大陆的土包子们无可奈何,只能在幻想中猜测西大陆的梦幻美景。

常乐却对这句话摸不到头脑:

“西大陆?我没去过。”

“我家世代经商,铜臭之气固然浓郁,可也给了我难得的机会,可以见到远古物品。”许斯高深莫测地笑。

“那又怎样?”常乐仍然不明白,茫然追问。

许斯便开始描述他见过的某件商品,那是一幅远古的写实主义画作,画面主体是一名将领,身穿精美银甲,一派王者气度,背后则黑压压一大片骑兵列阵,长矛如林,杀气腾腾。

经家族里的古物行家鉴定,从某些颜料的褪色程度推算,该画已有五千年历史。

黑色枪骑兵?常乐心中一凛,继而激动起来。这很可能是自己的祖先,当年那位恶魔之子,“暗黑骑士团”的团长!

表面上他当然不动声色,只淡淡反问:

“你到底在说什么?画上是谁?跟我有什么关系吗?”

“画上没有题跋,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人,隔了五千年,毕竟太久远,那还是神魔大战的年代。不过有一件事很奇妙……”

许斯笑容满面,凑近了常乐的脸,紧盯他双眼,继续说道:

“你跟他长得非常相似!”

“巧合吧!”常乐夸张地大笑。

“可能是巧合,也可能不是。”

许斯仍然注视常乐双眼,向他讲解了“神之血脉”的传说。

圣帝及其麾下十二神将,实际都是光明诸神在人间的分身,经过漫长的神魔大战,击败魔王之后自然也回归神界,但他们已在人间生活数十年,早已娶妻生子,留下了后裔。

神之血脉最大的特点,就是不容易与凡人繁衍后代,所以子孙稀少,很难开枝散叶。可一旦受孕成功,生下的孩子血脉百分百纯正,不会受到弱小血脉污染,无论后代力量还是容貌,都与上一代极为相似。

孩子受父母中凡人一方影响,会有容貌上的少许变化,但这种变化并不会流传下来,只有神的血脉永久不变。

“所以,你和五千年前某人很相似,或许不是巧合,因为你是他的后代。”

许斯说完,长长吁了一口气,微笑注视常乐。

而常乐听得目瞪口呆,满脸都是震惊。

许斯所讲“神之血脉”的特点,竟然与铁匠大叔说的“恶魔之子”完全相同!

谁是神?谁是魔?是神魔本为一体?还是强大血脉特有的共性?

“看来你真不知道自己身世……”

许斯反而被常乐震惊表情所迷惑,拍了拍常乐的肩,安慰两句,建议他以后去西大陆寻找真相,最后表达了与莎莉中尉一样的期待:

“过两天斗气课就要开始了,凭你的血脉,相信不会让人失望!”

常乐默默点头,这一天已经盼了很久,他更不想让自己失望。

而许斯隔天就把自己的猜想告诉了萝拉,萝拉再告诉芬妮……尽管每一次传递都说了“不要告诉别人”,可每个人都有别的好友,消息还是转眼扩散出去,“常斯勒尔可能拥有神之血脉”!

其他人只不过窃窃私语,“女汉子”萝拉却很大方,当面喊了常乐一声“男神”,说毕业之后要给他生孩子,建议他考虑考虑,害正在喝水的常乐一口喷了出去。

萝拉多半是在开玩笑,而“微雨康乃馨”芬妮就认真了许多,这姑娘纯洁、美丽、柔弱,怎么看都不像个军人,据说只是来学院镀金,提升自己的身份,以便将来嫁入豪门。

事实也是如此,她对周围的平民男学员始终保持“友善的疏远”。

可从常乐在练功房救了芬妮之后,她的眼神就开始变得异样,甚至主动来找常乐,羞答答问他有没有空,想邀他出去走一走,聊聊天。

常乐多少也算有些情场阅历,明白她的意思,不得不礼貌婉拒,说自己正忙着这事那事。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常乐已被层层感情枷锁套牢,没资格再与芬妮有什么发展,只能在课业方面提供一些帮助,作为对美人垂青的回报。

然而他给芬妮讲解“军用地图测绘”的时候,这姑娘注意力都不在课本,时不时就要偷瞄常乐一眼,那饱含爱意的眼神搞得常乐自己都忘了词,什么生动形象的比喻,深入浅出的解释,全都付诸流水。

这些都不算什么烦恼,最严重的事情发生在第三天午饭后,第一堂斗气课正式开班之前。

当时高贵冷艳的米兰达忽然出现,在五班宿舍门口指着常乐:

“你出来,我有话跟你说。”

在场的学员都“轰”地一声,“微雨康乃馨”倒追常乐也就罢了,如今全院公认的骄傲公主,也是公认的第一美人和第一高手,元帅的独生宝贝女儿,居然也送上门来?

这让人很难不妒忌,简直妒忌到眼红!

常乐却感觉不是什么好事,走在路上就已切换到“狡兔之魂”,以便随时脱逃,现在如果不动用神器,他可打不过米兰达,而且也不适合与她动手。

米兰达在前面大踏步行走,直到无人之处,猛然转身,厉声质问:

“你跟他们胡说什么了?”

“什么叫胡说什么?”常乐被她劈面来这么一句,顿时满头雾水。

米兰达却不解释,咬牙切齿,脸色涨红,身上斗气升腾,一副要打人的架势,常乐也绷紧肌肉,预备发动“虹飞”特殊技。

然而米兰达最后只是狠狠一跺脚,一巴掌将身边小树拍得稀碎,转身就走。

“疯子!”常乐望着她的背影,喃喃评论。

通过米兰达那句问话,他多少也能猜到,是他俩“恋人”关系被别人知道了,泄露者要么是当事人卡普兰上校,要么是年轻女军官莎莉中尉,大胡子蒂姆应该没这么无聊。

如此大新闻肯定已传遍了贵族子弟圈子,或许还有人说了什么难听话,因为就算常乐隐瞒了贱民身份,作为平民还是配不上米兰达。

但泄露了又如何?仅仅是一点传言,何必急赤白脸的要打人?你该有多高傲!多金贵!

“这样的女人,再漂亮也没用,没男人愿意娶她!”

常乐心里暗暗得出这个结论,便回到宿舍,认真准备下午的首次斗气课。

可就在他去上课的路上,有人便用行动证明了,对米兰达有想法的男人,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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