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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漫天的云!
淡粉与萤白相互晕染缠绕,构成层层叠叠的巨大漩涡,旋转,变幻,令人头晕目眩。
而浩瀚漩涡的正中,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洞,用“黑”字不足以形容其暗,它是彻底的“虚无”。
常乐望着这一切,心口感受到难言的压迫,连呼吸都随之停滞。同时,从那片虚无中,又似乎探出无数看不见的触须,将他悄然缠绕,继而猛地收紧。
就在常乐身不由己坠向无底深渊之际,脚下一个踉跄,清醒过来。
他并非做梦,而是陷入了恍惚,因为城主府的圆形苗圃开满春花,那形状与颜色太熟悉,让他忽然想起这幅画面。
常乐四、五岁起就经常梦到这个怪异场景,并且不断变化,细节缓缓增加,从幼时的几道烟霞,到如今的漫天云海,正中的无底漩涡也越来越清晰。
每隔一阵就会梦到同样的诡异情景,这肯定不是正常现象!
而黑暗难免关联着邪恶或者危机,令常乐忐忑不安,总怀疑它是不祥之兆。
这念头不是没来由的,从记事开始,常乐就与“恶魔之子”四个字连在一起。巷子里的顽童们用这个词骂他的时候,目光中有憎恨,也有畏惧。
他很委屈地问过自己父亲:
“爸爸,他们为什么说我是恶魔之子?我是恶魔的儿子吗?”
父亲是个石匠,总是默默干活,不爱说话。这时也只用低沉声音回答一句:
“你是我儿子,老子像恶魔吗?”
常乐盯着父亲看了一阵,摇摇头,但依然不怎么放心:
“可他们说,我是爸爸妈妈捡来的……”
石匠忽然瞪起双眼,目光里透出火气:
“这种鬼扯,你也信?”
“我是不信……”常乐低下头,撅起嘴,“可他们还说,我和爸爸长得不像。”
“因为你小,没胡子。”石匠说完这句,不再吭声,继续手中的敲敲打打。
小常乐清秀瘦小,石匠却是粗豪壮汉,双方差别是否只在于那一把络腮胡,常乐自己照镜子的时候也不太有把握。他惟有希望自己尽快长大,也拥有爸爸那样的威武胡须。
可如今十七岁的常乐,唇上绒毛浓重了几分,脸颊却依然光洁,怎么看都不像能长出络腮胡的样子。
而且,常乐还听说过一件事,就在十七年前,尤里安大陆西北方“恶魔封印”松动,引发大规模天灾和兽潮,说不定已有恶魔趁机来到人间,算算日子,恰在自己出生的时刻。
那一年出生的孩子很多,“恶魔之子”称号之所以单单落在他头上,还有另一个原因。
普通儿童一岁多刚刚开始学走路,而常乐一岁就能奔跑,两岁即可上树,灵活矫健如同野猫,凶狠程度更有过之!
三岁时,一个比他大几岁的儿童从背后将他推倒,他扑地一滚就弹了起来,动作之熟练就像久经沙场的斗士,继而怒吼着转身出拳,把对方打得腾空而起,可怜的小孩落地时已经昏迷,门牙也碎了两颗。
目睹这经典一战的人很多,连常乐本人都记得清清楚楚。
且不论体质力量如何可怕,单凭他当时的凶狠眼神能吓死人!一般儿童打闹属于嬉戏,胜败都无所谓,有哪个幼儿会像常乐这样,宛如惹不起的魔兽?经此一战,他“恶魔之子”的名头才算落到实处。
后来的常乐渐渐懂事,再也不与人争斗,可别的孩子仍记得小时候的仇,见常乐性情不再凶悍,小身板似乎总也长不大,便以为他已经不厉害,于是反过来向他报复,甚至变本加厉欺负他。
“常乐过街人人喊打”的环境一旦形成,其余无关的孩子也不敢再与他往来,免得受他牵连,甚至会出于“从众心理”,加入欺负常乐的大军。
而长大的常乐再也不跟人动手,挨打也是一笑而过,反正他拔脚逃跑时没人追得上,纵然冷不防挨上几下,也只当为旧事还债了。
这种变化起初来自父亲的拳脚管教,“严禁打架”是首要家规。
后来则是母亲的循循善诱,将小常乐抱在怀中,用简单童话故事阐明一个深奥道理:
“自己不愿承受的苦痛,就不要施加到别人身上”。
学会换位思考的常乐,同情心大盛,不但不忍心再伤害别人,连踩死蚂蚁都会难过,拜母亲那些拟人童话所赐,他总认为蚂蚁家里还有小宝宝等爸妈回家做饭。
最后,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贱民之间流传的常识:
“贱民受苦是为前世作孽还债,只要今生积德向善,来世就能脱离苦海。”
常乐是贱民夫妇的儿子,自然也是贱民。
贱民处于尤里安大陆人类社会最底层,非但不可与别的阶层通婚,也不能拥有姓氏,所以常乐不是姓常,而是名字叫“常乐”。
“知足常乐”是父母给他起名时的期许,而常乐真的做到了,别说开心的时候,就算吃苦受罪了,他也能有一种奇异的快慰,感觉自己前世的罪孽又消除一分,来世的好日子又走近一步。
既然如此想得开,他脸上便总是挂着云淡风轻的微笑,再加上清秀精致的眉眼,白皙的皮肤,以及腮边一对小酒窝,甚至比多数女孩更甜美。
隔壁阿兰就经常痴痴盯着他:
“常乐哥哥,你长得真好看,像贵族,像王子……”
常乐一般都会微笑回答:
“阿兰才像公主,又美丽,又娇气。”
这时的阿兰往往会小嘴一扁,眼泪汪汪:
“阿兰不娇气……”
常乐连忙笑着轻拍抚慰:
“哥哥逗你玩呢,阿兰不娇气,阿兰最坚强。”
阿兰的娇气,大半原因是从小与常乐在一起,被他百般关怀体贴给宠出来的。
一颗眼泪就能换来加倍爱护,阿兰哭的时候是真难过还是借机撒娇,恐怕连她自己搞不清。
可惜常乐身为贱民男性,挣钱养家的能力最重要,漂亮脸蛋不能当饭吃。
他父母身体都不好,特别是去年父亲摔坏左腿后,家里顶梁柱断了半截,吃了上顿就不知下顿在哪里,隔壁大叔已经来宣布,两家早年间说好的婚约取消,他女儿阿兰不能嫁给常乐受苦。
这种事没道理可讲,也没别的路可走,要供养父母,要挽回与阿兰的婚事,常乐必须出门挣钱,仅仅在家给父亲打下手加工石料已经不够了。
三个月前,有贵族派人来贱民区招揽男女仆人,常乐自认为性格温顺能吃苦,适合给人做奴仆,便毅然告别父母,来到了巴克男爵的城堡。
母亲不愿意儿子干那样受辱的差事,临别时哭得气喘病发作。可是没办法,当初石匠恰恰是帮男爵翻修城堡摔坏的腿,由于同时还踩落了一块贵重石料,必须承担赔偿,家里从此欠了男爵家八十个银币。
常乐去做奴仆带有“质押”性质,一进门就能拿到40银币“契约钱”,可以抵掉一半债务,以后每月2银币工钱都用来还账,至少父母不会再被催债者殴打辱骂了。
之所以有“工钱”,是因为尤里安大陆早就取消了奴隶制,奴隶被解放后转为如今的贱民阶层。
但贵族们并不适应没有奴隶的日子,便通过象征性给一点工钱的方式,仍从贱民当中招收奴仆,对待他们的方式也与几百年前没什么区别。
从进入男爵城堡之后,常乐才发现,自己在父母身边吃的苦,根本不能算苦;自以为坚强的忍耐力,在残酷的磨难面前不堪一击!过去那些欺负他的少年,与真正恶人相比,简直如天使般善良可爱。
所以今天的常乐脸上,那标志性的微笑,已经整整四天没出现过一次。
前方林间草地上,贵族子弟们正在聚会,常乐听不懂他们说的“贵族语”,娇小姐们“咯咯”的笑声倒是很悦耳,但他此刻脸色阴沉,望着脚尖前的地面,只觉得春日的午后寒气迫人,全身克制不住地微微颤抖。
泰勒少爷带着火气的吼声突然传来,将常乐从沉思中拉回现实:
“走了!回去!真他妈没劲!”
“是,少爷!”
常乐应了一声,将手中外套披上少爷的双肩,与另外几个仆人一起簇拥着主人离去。
出了城主府大门,少爷才开始咬牙咒骂,每次出席这类聚会,他的情绪都会越来越坏。
泰勒少爷对女人格外热衷,尤其钟情城主的千金,可惜自身形象不佳,谈吐无味,诗歌戏剧一窍不通,而且他只会大陆通用语,“贵族语”说得词不达意,就更受贵族圈子鄙视。
而他受了贵族小姐的气,恨的却是全体女性,连诅咒带发誓,号称等自己强大了,要将天下美女如何如何,用词不堪入耳,没有半点贵族风度。
到了马车前,少爷踹了常乐腿弯一脚,示意要他趴下做一个垫脚凳。
少爷是修炼者,去年刚结束在宗门的长期学习。作为天地源力洗涤过筋骨的修士,他跃过几米高墙都不费力,上车就更不需要拿人来当台阶。只不过因为受了强者的气,欺辱一下弱者能让他心里平衡一些。
而常乐对此习以为常,所以只犹豫一秒,就面无表情屈身跪地,任由少爷踩着他登车。
另外几名仆人则陪笑伺候,殷勤地为主人开关车门,其中一人还故意踏在常乐手上,用力碾了一碾,这些人不放过任何欺负常乐的机会,已经成了例行公事一般。
常乐仍然咬牙忍住,不吭一声。
少爷懒得记忆身边五个随从的名字,就按他们年龄体格由大至小依次编号,从1到5,领班是“1号”,常乐“5号”,刚才踩他手的,是“4号”。
马车从城主府门前缓缓启动,随即在少爷的命令下骤然提速,迫使街头行人纷纷惊呼躲避,人海如退潮般迅速向两边闪开。
卡塞尔城是哈维兰帝国北疆重镇,由于十七年前那场灾难,不少难民流落至此,使得此地人口多达数十万,马车在热闹街道上疾驰,其实很容易伤人。
常乐面无表情,身穿男爵府仆人服装,一手抠住车顶,一手把着车门,脚踩踏板,整个身体悬在车厢外,随着车身颠簸一摇一晃,与跟车的另外四名仆人保持着同样的摇动频率。
某次剧烈晃动后,他外衣里面的一个物件从腰带上滑脱,向着地面快速坠落。
那是一柄匕首!
常乐立刻察觉,闪电般飞脚一捞,准确勾在靠近刀柄的重心位置,令那凶器稳稳飞回自己身前,然后一把抄住,塞回怀中。
对于身手矫健的“恶魔之子”来说,这个动作一点也不难,常乐只关心这柄匕首有没有被人发现。他迅速瞟了一眼同侧的两名仆人,又看了看车窗里的少爷。
少爷正望着为躲避马车而狼狈跌倒的行人,不断发出大笑,对常乐的动作并无察觉。
看着少爷下颌突出的“地包天”尊容,常乐目光中充满厌憎,而怀中这柄匕首正是特意为少爷预备的“礼物”,他四天前从城堡兵营里偷来之后,一直在寻找刺杀机会。
不过,对方是二阶修炼者,强大程度绝非普通人能想象,所以就算常乐天赋异禀,也不敢轻易与其正面较量,身为一名刺客,总要在最有把握时才能出手。
做了十多年乖孩子,连蚂蚁都不忍心踩死的常乐,现在居然化身为刺客!
之所以发生如此巨变,还是缘起于两个多月前,莉莉丝小姐的“惊魂一吻”。
当时还是冬天,他刚到城堡不久,也刚刚听说,自己之所以被选为“少爷的贴身随从”,是因为泰勒少爷身边不能再用女性仆人。
少爷与常乐差不多年纪,去年秋天刚结束在宗门的修炼,回家短短几个月时间,身边已先后有两位贱民侍女死亡。
目击者也说不清详情,只知道事发前少爷受了贵族小姐的气,回家后直接屏退旁人,将侍女叫进屋单独相处,第二天早上才喊人进去搬走尸体丢弃,而尸体的模样都很凄惨,嘴里塞着布团,手脚绑着绳索,身上既有血污又有牙印,想不出曾遭到何种对待。
具体死因无人过问,反正死者只是贱民姑娘而已,一钱不值,别说官方不管,连死者家属都不敢追究闹事。
直到第二次同样事情发生,男爵夫人才下令,少爷身边以后只用男仆,因为“女仆太轻浮,会害少爷犯错”。
常乐听说此事后相当震惊。
他对男女之事一窍不通,因为没有同性朋友,隔壁阿兰又比他更无知,父母也不跟他聊这种话题,所以从前的女仆究竟遭遇了什么,他完全想不出。但他意识到少爷脾气暴躁,爱杀人,自己必须加倍小心伺候。
就算如此小心,他还是免不了挨少爷的耳光或者脚踹,以少爷脾气之暴,打人完全不需要理由,有了理由当然就更狠。
好在常乐抗击打能力甚强,无论怎么挨揍都不会出问题。从小以来他都是这样,瘦弱外表下藏着一副钢筋铁骨,打不坏,饿不死,也从来不生病。
直到两个多月前那一顿鞭笞,才真的能要人命!
祸事的根源,是“表小姐”莉莉丝忽然当着少爷的面,拉住常乐的衣襟,在他唇上重重一吻,声音很响亮。
当时连少爷都瞪大双眼,常乐更是惊呆吓傻,被雷劈了一样无法动弹。
莉莉丝是男爵夫人的外甥女,即泰勒少爷的表妹,经常到城堡做客,一来就粘在少爷身边,因为她想要修炼,但又求学无门,便崇拜上了自己的“高手”表哥,进而希望与表哥的感情能更进一步。
大伙都说男爵夫人是远近有名的美人,莉莉丝这个外甥女“青出于蓝”,将母系血脉的优点发扬光大,是个超级美人胚子。
但常乐并不认为她美,因为莉莉丝简直是个小怪物,张牙舞爪,自称“习武天才”,比泰勒少爷还爱打人,总拿下人奴仆当沙包练拳,“3号”曾被她一脚踢中小腹,两天都无法下地行走。常乐自己也挨过几下,不过以他的身体强度,只当挠痒了。
如此一来,无论莉莉丝脸蛋如何精美俏丽,嘴唇怎样丰润娇艳,在常乐的概念里都与“美女”无缘,她是个“坏人”,与她的丑八怪表哥没有区别。
而以泰勒之好色程度,竟然对表妹毫无兴趣,也实属离奇!
常乐偶尔听到少爷自言自语,才弄懂了原委。
少爷认为,女人有两种,一种是拿来玩的,当然身份要低贱,容貌要漂亮,这样可以毫无顾忌,玩出种种花样;另一种是用来娶的,则漂亮与否无所谓,身份必须高贵,嫁妆也不能寒酸,如此才能对自己的财富地位有所帮助。
“娶个美女早晚变丑婆,兜里有钱才能一辈子睡美女”,这是泰勒少爷的独特见解。
而莉莉丝表妹是亲戚,不好拿来“玩”,又出身于母亲那个破落家族,不能娶,那么长得再漂亮也没有意义,少爷完全想不出她的“用途”,就算只睡她一晚,也会惹来无穷麻烦。
莉莉丝当然对此很不爽,某天跟少爷吵了几句,忽然高喊:
“你不喜欢我,我就去喜欢别人!”
话音未落,她已冲到门口,将低头候命的常乐一把揪住,在他唇上狠狠一吻。
常乐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就感觉到一对美丽红唇迎面而来,热乎乎软绵绵将他的嘴完全覆盖,最后还衔住他上唇,嘬出“波”地一声。
常乐的“初吻”就此失去!
从前他几次想吻阿兰,又都没有成功,因为阿兰听说女人被男人亲吻会怀孕,他俩毕竟还没成婚,只好先忍一忍,等将来做了夫妻再说。
今日他的“初吻”却失落给了一个贵族小姐!难道莉莉丝就不怕怀孕?
满室皆惊的时刻,莉莉丝一把推开常乐,“哈哈”大笑,转头挑衅式地看自己表哥。
少爷对此的反应,是大喝一声:
“来人!把5号拉出去,抽五十鞭!”
莉莉丝大笑:
“表哥你为什么打5号?是不是吃醋了?你还是喜欢我的!”
少爷沉着脸:
“帝国法典明文规定,贱民与贵族女性发生亲密接触,是重罪!”
这时领班“1号”已经闻讯而来,与“3号”一起,抓住常乐就往外拖。
常乐又惊又怒:
“少爷!是她亲我,不是我亲她,打我没道理!”
莉莉丝嬉笑着,并不为常乐说话,只盯着自己表哥,指责他“假惺惺不承认”。
而泰勒少爷听了常乐的辩解更加生气,吼了起来:
“一百鞭!”
申诉一句反令惩罚加倍,常乐只好闭嘴,被几名仆人连拉带扯弄到后院,路上隐约还听莉莉丝对表哥大喊:
“你就是吃醋!就是吃醋!”
常乐在心里怒吼:
“吃不吃醋关我屁事!凭什么打我!”
他的个性已经算是很能忍耐,可这件事实在太冤,几乎将他气晕。
到了后院兵营附近的木架,常乐被吊起双手,剥了上衣,强壮的领班“1号”从背后拿了鞭子就抽,下手毫不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