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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衙大堂,被打得数次昏厥的严蕊,遍体鳞伤,衣襟透湿的被当班衙差架到监舍时,已经是气息不稳,欲要不行。
依然咬着牙说,今日宁可置我于死地,要我诬人,断然不成的。
狱官见严蕊词色凛然,心里肃然起敬,就把真话告知太守。太守岂能不知道严蕊是冤屈的,但还是说道:“既如此,只依上边原断施行罢。可恶这妮子倔强,虽然上边发落已过,这里也是要决断罪责的。”
这意味着过去的官办案,只是照本宣科,依葫芦绘瓢,对什么刑罚,治国安民之道狗屁不通,基本不懂。读了儒家之道德经之后,学的都是迂腐不堪之学术。只要尊崇上峰意见就行......这也是一套官法。也是最高统治者,皇帝之流喜欢的干部。
此昏官又把严蕊带出监来,庭上再加痛杖。
后来核查是很长时间才打完六十杖责,因为严蕊之前受了连番酷刑责打,这两股糜烂不堪,瘢痕尚未痊愈,因此酷刑责打之下连番痛叫昏死数次,臀肉浮肿破裂,脓血直流,难以加刑,所以原本八十杖责的,后来二十也是不了了之,他也怕打死人,所以说是另判(以后再打)......
满清的杖刑刑具,使用的是大竹板,长五尺五寸(183CM),大头宽二寸(6.66CM),小头直径一寸五分(4.5CM),重不过二斤。
(一米=100CM、一尺=33.3CM、一寸=3.33CM 、一分=0.333CM)
清初沿明代以五折十之制,康熙(1662~1722)时改为四折除零,即杖六十除零折二十板,七十除零折二十五板,八十除零折三十板,九十除零折三十五板,一百折四十板。至清末,杖刑始废。
五折十之制,这是什么意思?
其实按照严蕊要责打八十板子,这八十除零折三十板,就是臀部和大腿分别承受这样数字的击打。而臀部是受刑人被打得最多的部位。
连续两个多月时间,官府差役用毛竹板子连番重杖,打一个弱女子先是提堂逼供,拷问时打了四十,断罪打了八十,复审提堂又打四十,最后决断时又六十杖责。
且不论这两百二十杖责,打在大腿上的都有八十重杖,这人已经是爬不起来了。
期间夹棍和拶手指都要把人骨肉脱落。此亦为人做的事么?难道法为人制的道理都不懂?是惩恶扬善的都不明白,他也是当了官了。依我看这样的官,贩夫走卒,人皆可为之。
它这也是奉承晦庵的意思欲以成招,打死也是坐实丑事。
叠成文书,正要回复提举司,却得晦庵改调消息,方才放了严蕊出监。
严蕊也是悔气,达官贵人之间争闲气,中间拿她屁股出气痛打,两处监狱里无端的监了两个月,强行要诬陷她一个不应有的罪名,使得她受到两次提堂审问,经受两次府衙刑讯的大刑逼供,其余各种逼招拷打之刑,又是分外的受用。
严蕊吃了无限的酷刑磨折,从狱中放得出来,气息奄奄。受刑糜烂之处折磨得她几番欲死,趴在屋里调养杖疮,很长时间见不得客。却是门前车马如江涛,车来人往如潮汐,她人气居然比前更盛。
只因打死不肯招认和唐仲友苟且过一事,四方之人重其义气。来的人都是认识不认识的,都是看中她的气节和才气,还有一班风月场中人是来看望严蕊的,没一个不骂朱晦庵人面兽心两句。
严蕊的:“但天下事,真则是真,假则是假,岂可自惜微躯,信口妄言,以污土大夫!今日宁可置我死地,要我诬人,断然不成的!”
回想起来,汪国英为了陷害我,让我走人,故意鼓动一个野鸡叫张欣的二十五岁乡下女人,来我集团公司大会上还声泪俱下的诬陷我“骚扰”她。
前后同样是弱女子,可是做女人,也有姬和“鸡”的区别啊。
我何曾和这个叫什么张欣的女人把酒言欢过,骚扰又从何谈起,但是对于这不要脸的货,我最后在索取该建筑公司的工资赔偿后,让我的代理律师在其公司大会上,狠狠的痛骂了这女人张欣一句“裱纸无端多招事。”自然这种女人后来是没有脸来参加会议的。
也算是散开了我心头的郁闷之气。
一个人真则是真,假则是假,岂可自惜微躯,信口妄言,以污土大夫?
我实在是佩服严蕊的烈女侠骨之心。有女如此,夫复何求?
事实上,我穿越时空过去,给这位烈女送去了最好的治疗棒疮金疮药,不然,此女酷刑之下,还真的难以动弹,说不定就残疾了。
侠女严蕊后来从良,跟了一个不错的官家老爷,也算是好人得善报了。
我提到上面这么多人,这么多好像无关痛痒,无关主体的故事,大家到此,明白了一点么?
旧时的官员体制和整个政体的法律,不是以人性为主体的。
更不是所谓的休养生息的养民政策。
和平时代百姓被税收征伐得苦,战事一起,百姓是雪上加霜更是不堪。
作为现代的人类,在抛却愚昧和黑暗的统治之后,我们应该是回归理智和文明的一面。那些龌蹉和不堪回眸的东西,很多人还事实上丢不掉。
何况过去的和珅,还在,过去的朱晦庵,还在。
我们要用什么样的智慧,来打击这样的恶人才是最主要的话题。
其实,就是依法治理,合理治理,民主化管理国家。
真正的像孙中山倡导的,民生,民权,民主。
而不是和珅一流的龌蹉勾当一窝。
说到合理科学化管理。
一个国家是这样,一个集团是这样,一个公司是这样,一个家庭也应该......体现是这样。
但是为了百官顺从当时皇帝天子的意思,不让百官进言说皇帝不喜欢的话,那些暴君设置了廷杖。
廷杖是笞杖之刑的一种特殊情形,就是皇帝在朝堂或宫门对大臣予以杖责。封建时代,皇帝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他对于大臣,即如父亲对于儿子,稍不如意,就随时行杖打人。因此,廷杖的事实亦不会载于历代的法典,但它确实是朝廷正式在使用的刑罚。尤其是在明代,廷杖成为惯例,其次数之多,手段之狠,死人之多,实际为历史罕见。被廷杖的朝臣受刑的惨状,实在怵目惊心。
所以,表面上立了法制,但是皇帝还是任意超越,孤自胡为。
透过现象看本质,这皇帝也是够疯狂的,占着手里的大权在握,无视群臣的苦心劝告,想迁怒谁就当场打谁,谁违逆他的意思,就大棒烤肉,捶打朝官。
而且通过历代杖刑的刑具来看,比通常的官衙刑杖要粗大,厚重。本身是威慑,其实是杖杀。
灵帝熹平三年,曹操为洛阳北部尉,就用五色大棒打那些违反法令的皇亲贵族。三国时期的曹操首先在廷前悬挂五色大棒,后来的暴君纷纷效仿,不过好的仁义之道,学者寥寥,可是鞭捶敲扑之道,喜闻乐见。
他们不仅仅没有把曹操的真正意图领悟透彻,相反自己老鸦打鸣,学得不伦不类。
相反他们的王朝时代,也随着酷刑和廷杖随之崩溃。
崇祯十七年(1644)春,明朝灭亡前夕,毅宗还在滥用酷刑。熊开元和姜埰二人都因直言进谏,得罪毅宗,被逮受审。熊开元先受拶刑,再受杖刑一百,又被夹一次,再打五十棍,这已经被整得只剩一口气儿。
两天后又来一次,打五十棍,再剥光衣服打四十棍。这样多次折腾,熊开元竟然没有死,也算是奇迹了。
姜埰在午门被廷杖,趴在地上,脸朝下,尘埃满口,两只脚也被绑起来,由人四面牵扯,丝毫不能动,只露出屁股和大腿受杖,杖被打折了好几根。
打完后,姜埰已不省人事,他的弟弟姜垓当时也在朝做官,前来救护,采用流行的秘方,含一口人尿,嘴对嘴地喂给哥哥,姜埰才醒过来。有个医生来为姜埰治伤,他说:“杖伤的青痕已经到了膝盖以下,恐怕是没救了。我用刀把烂肉割去,敷上药试一试,七天后如果感觉到疼,就有治好的希望。”后来过了半个月,先割除的烂肉约有一斗,身体才逐渐复原。
姜埰受廷杖后,于崇祯十七年三月被勒令谪戍宣城,还没有来得及动身,三月十九日北京就被李自成攻破了。盛行于明代的廷杖,确实伴随了明朝的始终。
受到笑阎罗的提醒,我此刻才知道,原来冥府让我来查自己的家族沉冤之案,也是让我历练人生哲理。
作为冥府小鬼王,我虽然不能改变任何历史事实......
但是我可以更清晰的透过历史的真像,看到人类发展历史上最深处的一种力量。
那会是什么?至少我已经很清楚的感觉到,我事实上已经在触摸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