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三章 只有杀出去(1 / 1)

无光之门 东方不要 2010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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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五班的人全部离开,常乐才从兽魂空间取出一些食物和水,分发给合计二十一名贱民,让他们不必惊慌,先说说发生了什么,为何会被抓来。

第一个发言的当然是兆祥大叔,从认出常乐,常乐也的确出手救他,他就已恢复了镇定,而且对常乐也迅速从感激转为抱怨。

因为他是从狱中被带来做“猎物”的,而入狱的原因,用他的话说,“全怪常乐”。

常乐当初带走阿兰,就是惟恐阿兰留在赌鬼父亲身边,早晚还得被卖给哪个有钱人,不过考虑到大叔也没别的亲人,所以留了一千金币给麦尔斯,由胖子每月付其五十银币,保证衣食无忧。

每月五十银币,在贱民区堪称“豪阔”,然而一个人若是嗜赌,钱再多也不够挥霍,因为赌注会相应加大。

五十银币不够输,欠的债越来越多,大叔就去找麦尔斯,要求把常乐留的金币一次性全部给他,麦尔斯居然不肯,还叫佣兵把他撵出来。

说到这里,兆祥揉了揉自己的屁|股,话题开始跑偏,讲到佣兵如何凶狠踢他。

常乐没耐心听他海阔天空,追问几句,弄清了麦尔斯并无过错,甚至后来还以个人名义借给兆祥几个金币,因为常乐的金币只能按月支付,这规矩绝不能破。

兆祥拿到金币,很快又输掉,后来没脸再去找麦尔斯,走投无路之下,到摩根街市场偷窃值钱物品,被城防军抓获后判了十年苦役,不久就要去某个采石场或者矿洞。

最后兆祥“呜呜”地哭了起来,感叹自己一辈子没做过贼,可自从女儿被常乐带走,生活就每况愈下,没人照顾他,钱也不够花,这责任当然该由常乐来付,起码常乐该把他当作岳父尊敬供养着。

常乐无奈提醒:

“大叔,我再说一次,我带走阿兰,是不想让她被你卖了,但我没娶她,只把她当亲妹妹。”

兆祥愕然:

“你为什么不娶她?她那么喜欢你!做梦都念叨‘常乐哥哥’!你是不是已经把她睡了,还不负责任?”

“放屁!”

常乐终于忍不住爆了粗口,但片刻后冷静下来:

“大叔,我唯一的错,是不该给你太多钱,应该派人给你送吃穿就好。现在我会弥补我的错误,给你安排未来的生活,但前提是,咱们能活着离开这座山!”

兆祥得知自己仍然处在危险中,需要常乐的保护,气势顿时萎靡,又转了语气开始讨好,夸常乐有出息,还问他做了多大的官,外面的“官军”是不是都听他的。

常乐不再回答他,而是转向其余贱民,同样问了问前因后果。

这次皇家军事学院的毕业演习,要求山中要有一千个兽人作为猎物,但军队手中根本没有太多兽人俘虏,购买兽人奴隶开销也太大,所以到附近各城市找死囚来代替。

真正的死囚大多是被俘盗匪,或者身负谋杀等重罪,其实数量也很有限,于是军队把贱民囚犯也拿来充数,就像五班那些学员所说,在官方看来,贱民是垃圾,贱民囚犯更加一钱不值,杀了就杀了。

分批进山之后,军人当面说明了这些人的“猎物”命运,给他们发了刀剑,允许自卫,以便给演习增加些难度。

可是兽人与盗匪拿着武器呼啸而去,贱民们就只会抛下武器,哭着求饶,说自己不是死罪,不该受到如此对待。

一个贱民女子由于抱着士兵大腿哭,被人家一脚踹在脸上,到现在脚印与血迹仍然清晰可见。

而这些人入狱的原因,大多比兆祥更冤,有债主任意提高利息,导致债务一时无法归还的,类似常乐父亲当初的遭遇。

也有做苦力搬运贵重物品时失手摔坏,掏不出钱来赔偿的,甚至还有抬头平视贵族而“失礼”的。

二十一名贱民中,有三个女性与一名儿童。

其中最年轻的女子才十六岁,名叫“阿虹”,那天原本在街上卖花,有地痞来调戏,被她骂了几句难听话,结果地痞发火打她,又拖入小巷施暴还不算,事后又向城防军诬陷她偷东西。

由于地痞是平民出身,卖花姑娘是贱民,城防军连证据都不要,就将阿虹抓去,而阿虹控诉对方的侵犯行为,根本无人搭理。法官只问了两句就判她坐牢一年。

年轻贱民女人进牢房,通常没什么好下场,阿虹受到狱卒花样百出的摧残,现在看起来容颜憔悴,双眼无神,看起来对人生已经绝望,花季少女该有的活力无影无踪。

而脸上有脚印的那位,是个中年女子,绰号“母老虎”,事发时正与另一个较年轻的贱民女性口角,相互扯头发打架,城防军也只是哈哈大笑看看热闹,还撺掇她们撕对方衣服。

可是打急了之后,她从地上捡起石块向敌人砸去,对方一躲,命中了看热闹的平民。这下事情就大了,城防军立刻抓人,而且两人一起抓。

年轻的那个在牢里死了,据说是给狱卒“玩坏了”,“母老虎”年纪大,又长得比较吓人,反而躲过一劫。

三人中相貌最漂亮的,是那个带着孩子的女人,年纪二十出头的样子,儿子四岁,这母子俩却是二十一人里仅有的真正死囚。

原因很简单,贱民严禁与上等阶层通婚,以免污染高贵血脉。

常乐和芬妮恩爱已久,渐渐忘了还有有此规矩,可是整个尤里安大陆,对这条律法执行得非常严格。

彩蝶和一个平民小伙偷偷相恋,虽然不能公然结婚,也悄悄住到了一起,像夫妻一样过日子。

可惜就在不久前,男人喝酒时不慎说漏了嘴,被与他关系不洽的“朋友”举报,男方判了十年监禁,女方母子直接绞刑。

由于嫌她“晦气”,狱卒倒是没有侵犯她,如果没有被军队征用来当“猎物”,今天就是行刑的日子,母子俩应该已经挂在了市政厅前广场上。

这些贱民都来自卡塞尔城贱民区,所以是同一批进山,之后也一起找地方躲藏,常乐从小出门不多,但对他们当中不少人都隐约有印象。

例如脸上有脚印的,在贱民区知名度不小,常乐就听说过“母老虎”,家里也叮嘱他别去招惹此人。

而判绞刑的这位彩蝶,由于长得漂亮,也曾给年幼的常乐留下深刻印象,那时她还是个少女,后来在贱民区没了踪影,想不到是和平民小伙私奔了,连孩子都已经四岁。

彩蝶对自己的遭遇已经认命,唯一的盼望就是要让孩子活下去。可是在山里躲了几天,饥肠辘辘,孩子虚弱得眼看就要不行,所以常乐才会在洞外听到她的哭声,从而发现这些人。

众人的故事都很简单,常乐又要求长话短说,所以讲一遍没花太多时间。

但是,仅仅一些简短的小故事,就让常乐胸口压住了一块巨石,呼吸维艰,心脏“怦怦”狂跳。

在巨石压迫着的胸中,好像藏着一团烈焰。从雪萤姐姐逝去之后,炽热岩浆就已存在,如今仍在不断积蓄着温度与压力,早晚会将一切阻碍掀飞,势不可挡地喷薄而出!

贱民曾是恶魔的同盟?就算真的发生过,也是几千年前的旧事!

眼前这二十一人,哪一个邪恶黑暗?就算兆祥招人讨厌些,也不过是“没出息”。

假如贱民就该因此永无翻身之日,常乐宁愿自己来做恶魔,带领贱民砸烂这个可恶的旧秩序!

兆祥看常乐沉默不语,忍不住开口提醒:

“这些女人孩子碍事,要不我跟你走,让你手下的官军护着我,一起出山?”

常乐瞥了大叔一眼,忍不住地流露出鄙视:

“从刚才开始,我就不是官军了,如果怕女人孩子连累你,你可以自己走,我护着他们。”

兆祥当然不敢一个人走,只好讪讪地笑。

然后,常乐就取出兽魂空间的武器,大多来自以往历次战斗的缴获,分发给队伍里的男人。

这些人还是不太敢拿剑,手都在哆嗦。

“怕什么?”常乐忍不住吼道,“别人要杀你,你把脖子迎上去,还是拿剑反抗?”

“我们贱民身体弱,打不过他们……”一人哭丧着脸喊道,其余人也纷纷附和点头。

反而是彩蝶单臂将孩子拥入怀中,另一手从男人那里夺过利剑,表情异常坚毅:

“为了儿子,我跟他们拼了!”

小孩名叫豆豆,吃了东西之后气色好转,虽然年仅四岁,这时却也伸手去摸剑柄,奶声奶气地说道:

“妈妈,豆豆是男人,豆豆保护你!”

“看看人家!”常乐走过去,在贱民男性们身上踢了几脚,“你们还是不是男人?”

他又将其中一人揪衣领提到空中:

“我也是贱民,我行,你怎么就不行?”

“我……我……”那人已经吓得快要哭出来。

看来与军事学院的学员相比,培养贱民们的血性更艰难百倍,但常乐不打算放弃:

“你可以害怕,可以哭!但是你得告诉我,如果有人杀你,你打算跟他拼到死,还是他妈的跪下来窝窝囊囊求饶,再被人砍掉脑袋?”

那人仍然哼哼唧唧答不上来。

常乐怒吼:

“说!”

“拼!我拼!拼到死!”

“那就把剑拿好!”

常乐一把扔掉泪流满面的小伙子,在众人面前走了几步,又喝令:

“都站起来!你们骨头就那么软?”

众人被他的气势吓坏,无论跪着的还是蹲着的,全都乖乖站起。

常乐扫视着众人:

“贱民弱,是因为你们自己就认为自己弱!如果贱民真的垃圾无用,恶魔为什么找贱民做同盟?魔王脑袋坏了?”

“大概……大概那些上等人不肯合作……所以魔王找上了贱民?”

“自作聪明!”

常乐大步而去,直接一个耳光将那人抽得翻身倒地,贱民普遍懦弱顺从,短时间内要让他们服从命令,只能选择暴力与强势。

然后他凶狠地盯着众人,锐利目光将他们挨个刺一遍:

“当年魔王手下,有个暗黑骑士团,铁蹄踏过之处,血流成河,所向披靡!三万黑色枪骑兵,让百万强敌闻风丧胆,他们是什么人?贱民!都他妈是贱民!跟你我一样的贱民!”

常乐越说越激动,手指在某个贱民男人胸口捅了捅,却害他仰面翻倒,被身后人扶住。

一番话果然有了效力,不少人面色涨红起来,目光变得明亮,甚至包括卖花姑娘阿虹,原本面如死灰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生机,双眼渐渐瞪大,两手攥紧成拳。

激励士气之后,还要告诉他们现实,常乐放缓了语调:

“你们是死囚,已经不能回城安稳过日子了,从此以后,你们只能做战士,为自己的生存而战斗!”

不少人的咀嚼肌在蠕动,看起来正咬牙下决心。

见火候差不多了,常乐最后拉高音调:

“想等死的留下,敢拼命的跟我走!”

最后当然没有一人留下,二十一人列成并不齐整的队伍,跟着常乐钻出山洞,从五班营地旁边经过,走向山坳出口。

五班的人在得知常乐贱民身份之后,没有一人睡得着,这时都钻出了帐篷,目光极为复杂,默默注视自己拥戴了一整年的“老大”,此刻却带着另一支队伍,走向命运难测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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