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六章 前往叙州(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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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在管道大陆上,一行商队浩浩荡荡地行进着。五百余辆马车,三千多名随从、护卫,可谓是声势巨大。

在中间一段,一亮豪华马车特别能够吸引人的注意力。其余马车,都是两批驽马拉扯,唯独这辆,却是八匹。而它的车身,也足足比其他马车要长上一倍!

车厢之内,三女一男正面对面地坐着,说些见过的奇闻趣事。车外的寒风被挡在厚厚的毛垫隔层外,里面撩着旺旺炉火,暖入春天。

“慕容大哥,再赶三天的路,便可要到叙州城了。届时我和小妹做东,引你和萍儿好好走走逛逛!”玉若脸似红霞,嘴若涂脂,身穿着淡薄的纱杉,披着薄垫肩,看上去十分清秀可人。

鸡哥呵呵笑了笑,没有回答,反而看向自己身边的女孩,“萍儿,别担心了。陈台村的乡人都搬到临近大余县城的坞坊里,明年春暖花来,新村子就要建起来了,你就放心吧!”

“大哥,为什么你说搬就搬。陈老爹也真是的,明明冬天就要到了,还要让村子里几百口人都爬山涉水地到坞坊去!大哥,这不是折腾人么?”萍儿撅着嘴巴,说起这件事情便有些埋怨鸡哥。

坞坊,是大余县城外的一座山庄。这里也有围墙、城门,只不过里边的空间并不大,和大余县城没得比。

鸡哥在决定和萧玉若和萧玉雪同去叙州的时候,便出了钱,将坞坊给买了下来。花费不多,三万两银子。这里本来是闲置的小塞,周围的土地都被闲置了下来。

由于买下坞坊的主人,每年都要供纳将军府一笔费用,给守在这里的侍卫们作为兵饷。并且,平时坞坊侍卫的口粮,还需坞坊的买主供应。

这样看上去,就像是替将军府养兵一样。所以,即使坞坊的地理位置再好,也渐渐无人问津。毕竟,这里可供不得多少人居住,也没人愿意居住。

大余县城离这里不到三十里,半天的路程,大家赶赶路,就有好去处了,何必在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停留?

只不过,鸡哥看重的它的价值,地方不大,位置却十分好,官道正中!四面有围墙,并且还有五百将军府护卫做看守,正好用来保护陈台村几百号乡人。

鸡哥想了一会儿,便交给陈老爹二十万两银子,让他带着乡人在这里建造客栈。坞坊里边,建造的客栈豪华,霸气;坞坊外边建造的客栈寻常、普通。另外,各种吃食也要一应俱全。

这下便一目了然了,鸡哥要做整片区域全是一条龙服务的天堂!

其实坞坊的地理位置很好,大小合适,若是经营得当,肯定可以很快打响名声。

陈老爹听完鸡哥的规划,顿时傻眼了。如果不是手里的那厚厚一大沓银票,他绝对会认为鸡哥在胡扯淡。

后来,经过乡人的一致决定,大家同意移村!于是乎,陈台村的人赶往坞坊,在那里扎下了根。

小白也被鸡哥留在了坞坊。毕竟现在要去大城市了,它跟在自己身边非常的不方便。留在坞坊既可以保护乡人,也能让萍儿放心一些。

只不过,萍儿依旧有些担心。萍儿自幼父母双亡,是吃百家饭长大的,村子里的老人个个都可以说是她的父母。这一下离开了家,难免有些纠结。

“大哥,我们什么时候回大余县?”萍儿抹了一把脸蛋上的泪珠,弱弱的问道。

鸡哥亲昵地将萍儿拉进自己怀中,“傻丫头,大哥答应你,明年过年就一定回来!”

萍儿呆呆傻傻地偎依在鸡哥的怀里,心中充满了幸福感。只不过,鸡哥这一举动,立马让玉若和玉雪有些吃味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交往,她们也知道了萍儿只是鸡哥认来的妹妹,并没有什么血缘关系。看着倒在鸡哥怀里,满脸通红的萍儿,玉若轻轻撇撇嘴,转头看向其他地方。

玉雪嘻嘻一笑,居然也做到鸡哥身边,抱着他一条胳膊,“慕容哥哥,给我们说故事吧!”

“又说?”鸡哥一愣,这十几天的路程无聊,鸡哥便充分地展示了故事大王的风范。结果萍儿和玉雪欲罢不能,天天缠着鸡哥说故事。

最近这段时间,他已经把《三国演义》分为大小一百多章讲了个遍,随后《红楼梦》也说了个七七八八。《西游记》鸡哥是没看过书籍版的,好在有电视,他也能扯一些。

可是,说完这些,鸡哥就真的没东西讲了。

“咳咳,我看这些天咱们一直坐车,不如下去走走吧!”

“慕容大哥,你可是一流高手,我们只是弱小女子,怎么能和你相比?”玉若微微摇头,“外面雪势太大,还是算了吧!”

鸡哥张了张嘴,“那...我继续休息,你们聊!”

“慕容大哥,你是士子,不如作些小诗来助助兴吧!”玉若微微一笑,“我还没见过大哥的文采呢!”

“我有个屁文采...额,不是,我不会啊!”鸡哥顿时手脚无措,如果是做坏事,那有把握。现在三个女人都在身边,嘿嘿...说道作诗,我那个去!

“大哥谦虚了...小妹可想见识一下大哥的文采呢!”玉若现在极度渴望鸡哥尽量的施展才华,回去若是爹爹知道了,一定会上心的。

鸡哥无奈,摊着双手叹了口气,“大姐,作诗这玩意儿要憋的,怎么说憋就憋出来?再说了,你要我作雪的诗...我不会啊!”

“大哥,你随意作首诗吧!”玉若两个大眼睛星光闪闪,好似十分期待。

鸡哥欲哭无奈,砸吧砸吧嘴,想了一会儿,脱口而出,“江上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

轻轻念叨完,鸡哥挠挠头嘿嘿笑了起来,“这算是诗吧?”

玉若和玉雪呆了一会儿,对视一眼顿时笑了起来,“大哥,不算!咯咯咯...”

萍儿是不懂诗的,只不过听鸡哥说的顺溜,也跟着轻轻说了一遍,“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大哥说的没错啊!”

鸡哥哈哈大笑,“萍儿,这是打油诗,当不得真的!嘿嘿,若真是写雪,我想想...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嘿嘿,这虽然不是写雪,却别有一番味道,你们说呢?”

玉若和玉雪一愣,随即大惊,“慕容大哥,好文采!”

“额...这,这不是我写的啊!”鸡哥摇头,“我听来的...”

“大哥,那这首诗是谁作的?小妹虽然读书不多,可是许多诗歌却都有所闻。大哥这首诗歌朗朗上口,简单易懂,若是早些时候作出来,都足以天下流传了。大哥,莫要谦虚!”玉若微微皱眉。

慕容大哥的性子就是这般,明明有实力,却总是装作懒得表现的样子。玉雪手里的整理好的那本诗集,明明都是闻所未闻的,可是大哥偏偏说都是道听而来。哼...

“玉若,这事儿可不能开玩笑。这首诗不是我写的,我...我是赝品啊!”鸡哥连忙摆手。开玩笑,我们z国五年前来的文化精粹,怎么能随便就冒名顶替呢?啧啧,这要是被别人知道了,我会给鄙视死的!

玉雪在旁边见鸡哥手忙脚乱,嘻嘻直笑,“慕容哥哥,撒谎是会长獠牙的哦!”

“不许用我的话教训我!”鸡哥一瞪眼,连忙说道,“玉若,哥哥不骗你。我还会很多诗歌呢,拈手就来。只不过,要是我临时作的,怎么可能反应这么快?不信?好,我再说几首...咳咳,才见岭头云似盖,已惊岩下雪如尘;千峰笋石千株玉,万树松罗万朵云!还有,还有,星榆叶叶昼离披,云粉千重凝不飞。 昆玉楼台珠树密,夜来谁向月中归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鸡哥连续念了两首诗,随即笑道,“你看,如果是我作的,怎么可能一下子就憋出两首来?”

可是,玉若和玉雪却呆若木鸡,小嘴张得大大的,许久都没反应过来。

“额,丫头,你们在干什么?”鸡哥轻轻拍了拍玉雪的脑袋。

“嘶...慕容哥哥,你...你好厉害!”

“慕容大哥,玉若差你太多了!”

两个小丫头对着鸡哥便是一阵赞叹,一脸崇拜地看着他。

鸡哥无奈之死,我日啊...这也行?老子是盗版啊...

这一路,有美相伴的路程显得十分美好,并不会无聊。

萍儿很懂事,大家聊天时,不明白的时候不会插嘴,只有在休息的时候,才会低声问鸡哥;玉雪可爱活泼,对鸡哥几乎丝毫没有防备,一路上的相处,培养的感情比亲兄妹还要腻歪。

至于玉若,鸡哥就不是很懂了。这丫头有事没事就让自己念诗道词的,似乎对自己很有期望似的。

第四天中午,商行队伍停了下来。一名护卫御马来到马车前,低声说道,“小姐,叙州城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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