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1 / 1)

法医穿越记事 络缤 3963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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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上还有墙头上的面粉,以及墙壁与窗台上的鞋印,庄重基本断定这个翻墙而入的人就是杀害元良骏的凶手。

这必是有目的有计划的谋杀,否则这凶手捡到了韩川的刀却有很恰巧的潜入他的屋子,将同寝室的人杀掉,并栽赃于他这未免太过于巧合了。若是为了谋财,方才搜索屋里的时候,元良骏值钱物件全都还在箱笼里,连翻动的痕迹都没有。

虽说衙役后来将屋子翻乱,把现场破坏掉。可庄重未入之时就将现场大致记住,他的记性很好,尤其对静态图像更是如此,只要刻意去记,几乎像是拍成照片储存于脑子里一样,只是这样的记忆随着时间推移会慢慢淡化。不知怎么穿越到这里,还比从前小一圈之后,记忆力更好了。

若是因被发现而慌张而杀人,可根据现场分析,凶手非常冷静,并不像仓促杀人的样子。下手快狠准,一刀毙命甚至不屑补刀确认。事后还将刀藏匿于韩川被褥之下,行事之间没有发出任何动静,不管是胆大包天还是早有预谋,都是艺高人胆大。只是元良骏与何人结怨,会让对方起杀意?又或者是韩川引来的杀手,阴差阳错让元良骏命赴黄泉?

所有线索串联,真相一点点在众人眼前浮现。

封焕问道:“元良骏在外头可有仇家?”

汤白杉道:“元兄为人豪爽仗义,待人诚恳,不管是在太学还是在外都人缘甚好,从不惹是生非。据我所知并无仇家,除了与江逊有些许不对盘,从未曾听说与人有过口角。且元兄并非京中人士,在外相熟之人不多。只有沐休时才会出去品茶饮酒,而且每次都是与许多人一起,若有仇家我们应都知晓才是。”

大司成也道:“元良骏乃江南富庶人家子弟,我对元家也有所了解,在当地颇有名望,乃仁厚之家,未曾听家族与他人有何仇怨。”

“虽死的是元良骏,可从种种迹象看来应是冲的是韩川。”封焕点了点头,他也不觉得与元良骏有关,毕竟天下怎会有这么巧的事。正好捡了或者偷了同寝的刀子,然后将他杀死。就算凶手与他有所关联,韩川也脱不了干系。

“韩川可与人结怨?”

封焕这话一落,在场的太学生都不知该如何应。韩川那性子还真是不讨喜,非常喜欢占别人便宜,又是言辞厉害的,若对方不依,便会被他说是太小气没有君子气度,还会在整个太学传得沸沸扬扬。虽然事都不大,却也着实令人窝火。明明也是个有些才气的文人,不知怎的就沾染了一身市井之气,却不以为耻,反而称其为雅趣。

若偶尔行之大家日后提起,也确实觉得有意思,士人之间这般逗趣不是没有。可次次如此那可就变味,那就是贪小便宜而已,披上个文人衣袍也无法掩盖。只是文人说话做事都不干脆,又觉得为这点小事斤斤计较实在难堪,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韩川连忙否认,“我也并非京中人士,人缘也不比元良骏差,不可能有人想杀我。”

一旁太学生都纷纷低头,虽韩川所作所为确实不至于怨怒到杀死,可竟然敢把自己人缘位同元良骏,还真是太没有自知之明了。场面顿时鸦雀无声,个个不知望向哪,原本应极为尴尬,韩川却依然未发觉自己说得有何不对,只是一脸莫名其妙。

汤白杉干笑一声,出声打圆场,说的话十分含蓄:“韩兄虽有时行事令人诧异,却也不至于招来杀身之祸。”

有些人得罪了人都不知道为什么,庄重便换了一种方式询问:“你可曾在外头与人有所争执?”

韩川更是摇头,“我向来待人和善,况且出门不多,从未曾与人争执,连一句重话都没有说过。”

此时一旁的方翔脸色不大好,目光闪烁,欲言又止。被一直关注场上所有人表情的封焕发现,怒斥道:“你,有话就说,扭扭捏捏成何体统!”

方翔吓得连忙作揖行礼,瞟了一眼韩川最终开口道:“欠,欠债不还算不算结怨啊?”

韩川顿时脸色不好,怒瞪着方翔,“你莫要胡乱说话,我岂是那种占便宜之人。”

方翔顿时犹豫起来。

封焕眯眼,“快说!若敢有所隐瞒,现在立马滚回家。连话都不敢说,以后就是做了官也是个昏官。”

方翔听到这话哪里还敢藏着掖着,“就是蝌蚪粉那家店子,自从韩川得知开店的老板娘与他是老乡,只要沐休时都会去那记账吃东西。每次还会领着一群人,不过都没昨日人多,我,我每次都跟随着,所以知道韩川都是赊欠,一次钱都没掏过。”

韩川怕自己名声被毁,连忙解释,“我并无不还之意,只是那玩意不值钱,每次零零碎碎结账麻烦,所以我才说先记着以后一起结,我绝无强赊商户之意!若是不信可以去问老板娘。”

“老板娘?蝌蚪粉的老板是女子?可是婚配?”封焕问,在大佑对女子束缚并没有明清多,有不少女子也会抛头露面做活。不过开店的大多都是已婚妇女或是寡妇,待字闺中的一般不会出面做买卖。

“梳的是妇人头,是有丈夫的,但是不常见,店子主要都是老板娘在管。我有一次打眼瞧到一个男人晃过,还问起那人是不是她的丈夫,是否也是同乡……”韩川顿住了,拧眉在想些什么。

封焕厉眼扫来,韩川连忙道:“结果被那妇人岔开了,表情也极为古怪。当时我还与方翔说,自个男人还有何不好承认的,且不说明白这不是让人胡思乱想吗”

方翔也回忆起来,“我记得你当时还逗趣说两人莫非是私奔到了京城,所以才会这般遮遮掩掩。我还训你莫要胡说毁人名声,你还不以为然,说你们那还真有这样的事,说是一个富人家的护卫把主人家的妾室给拐跑了,还重金悬赏呢。”

庄重眼睛一亮,心中激动无比,“昨日韩川请我们去吃蝌蚪粉,而后大家又直接回了太学,那把刀很有可能就是在蝌蚪粉店里掉的。而蝌蚪粉是用面粉做的……”

封焕拍案而起,“去蝌蚪粉店抓人!”

封焕雷厉风行,直接大步一跨离去,护卫以及差役也齐刷刷跟着冲出太学院奔向蝌蚪粉店。那些护卫就罢了,本就得守着封焕,可差役都是官大威的手下,却连招呼都不打都尾随而去,着实把官大威气得够呛。干脆守在太学,不掺和抓捕之事。嗣昭王不是喜欢多管闲事吗,那就让他折腾去。最好人已经给跑了,一无所获。

正这时江逊被人搀扶着走了过来,庄重连忙迎了上去,“不是说要好好休养吗?怎的过来了?”

江逊虚弱的咳,虽是被人架着,可这么一大段路也足以让他气喘吁吁,“我,我来说昨天之事。”

庄重没想到江逊会这么快恢复过来,不过江逊看上去不太好,脸色发青,整个人都在发颤,声音十分虚弱,可好歹不似方才一般充满死气,精神不佳却清醒了过来。

搀扶之人道:“方才江逊突然就从床上爬起来,硬是要过来,说是有事与大人禀报。”

官大威嗤了一声,“你还真是会挑时间清醒。”

江逊身体亏损,并没有心思理会官大威的嘲讽,只想赶紧把话说完,平了平气虚弱的回忆昨日之事:“我昨夜大约与卯时从藏书阁离开,走到西南凉亭,突然看到一个黑影从旁边树林掠过。心中有疑,便是朝着那人消失的方向追去。那人跑得很快,我也不知是看错还是确有人潜入。后来便是走到了元良骏屋子附近,还看到了汤白杉。我心想若真有人他必是看见,见他不在意转身离去,我也就未在原地耽搁,省得第二日元良骏知晓,必又是嘲笑我大晚上鬼鬼祟祟到处乱晃。”

官大威猛的拍桌,“好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你明明知道有人潜入院中意图不轨,却未及时出言提醒,害得元良骏死于非命。”

江逊脸色煞白,本就未完全恢复,如今被这么一激,眼神又变得恍惚起来,“是啊,都是我害死了元良骏。若非白日我咒他短命鬼,见有人又不愿声张,他又怎会死去?都是我,都是我……”

江逊自言自语整个人哆嗦得厉害,庄重连忙命人叫来大夫,掐其人中,不停用言语安慰他。“这些都是意外和巧合,元良骏的死于你无关,最应该被谴责的是凶手。”

大司成恼怒,“官大人!这里是太学,所有学生都是国之栋梁,岂容随意恶意揣测!你今日一而再再而三与我太学过不去,真当我没脾气吗!明日上早朝我必是与官家说道说道。”

太学大司成可直接与皇帝汇报太学情况,声望地位于朝中非同一般。从此出去的官员大多也对大司成颇为尊敬,只是大司成脾气软和,不喜与人争执。官大威见封焕离去,觉得欺压自己的人终于走了,所以将心中之气一下发在了江逊身上。若非这些太学生老是凑巧误导,他又怎会判断失误,像个傻瓜一样丢尽脸面。哪晓得这大司成竟是翻脸了。

官大威心中发虚,嘴里却硬撑,“审问本就如此,若不使些手段如何能套出真相。”

大司成却不欲与他深言,只道:“到底是为何官大人自个清楚。”

江逊没撑住又晕了过去,被人抬回了屋子。大司成心中烦闷,不久便要公试,却闹出这样的事,真是多事之秋。他原本很看好江逊,这么看来公试时能坚持都不容易。

半个时辰之后,有人过来禀报,凶手已经被抓住。

这次嗣昭王直接越过官大威成为主审,庄重心底浮动,上次嗣昭王虽也插手却并没有越过府尹。这次却直接插手,看来完全不信任官大威。而且他只是个嗣王,并未就任相关的官职,按理是不能为主审官。就算再嚣张,也不能打破规矩。那么只有一种解释,嗣昭王已经被授任相关官职,所以才敢这般作为。

嗣昭王虽上次不明分说就灌他一堆酒,可就这两件案子看来,可比官大威一类官员靠谱得多。若有他负责,乃百姓之福,而自己也会有崭露头角的机会。庄重可以肯定,嗣昭王还是挺欣赏他的。

“冤枉,大人冤枉啊。”

堂中跪着一男一女,即蝌蚪粉的老板和老板娘,分别名为赵雄和徐媚娘。赵雄长得高大健壮,而徐媚娘如同名字一般颇有一番姿色。

惊堂木狠狠拍下,顿时一片肃静。

封焕冷哼,“既然冤枉,方才你跑什么?”

赵雄连忙解释,“草民只是被吓的。”

“若非做了亏心事如何会怕衙役!死到临头还要狡辩,应罪加一等。”

徐媚娘拉扯着赵雄,一边拭泪一边道:“赵郎,还是招了吧。你我二人今生注定无缘,只盼来世再相见,莫要再如同今生这般苦楚。”

赵雄抓住徐媚娘的手,信誓旦旦,“媚娘,我就算是拼了性命,也绝不会让那个狗财主将你夺去的!”

“赵郎……”

“媚娘……”

两人含情脉脉跪在公堂上对视,惹得庄重鸡皮疙瘩直掉。

啪——

“把公堂当是戏台子不成?!赵雄,你昨夜潜入太学院,将太学生元良骏杀死,又嫁祸于同寝的韩川,你还不快速速招来。”

你眼中只有我,我眼中只有你的一对情侣,听到这句话都吓得不清。

“大人冤枉啊,我昨夜一直在家中,何曾到太学院里杀人?方才你们来抓人,我只以为是我和媚娘私奔终于被寻到了,所以才一时慌乱逃走的。”

“是啊大人,我与赵郎打小青梅竹马,可无奈家穷我便被父亲卖给一个富贵人家做妾。没想到数年后竟又见到了赵郎,他还成了这富贵人家的护院。那主人不是东西,对我非打即骂,有一次差点把我的命给打没了,却从不为我找大夫。后来赵郎知道了,便是买了药托人送给我。我本早已死心,不敢想其他。可后来实在是耐不住虐待,便与赵郎一同私奔至京城。又因当时离开的时候,还偷走了那富贵人的钱财,一直忐忑不安,所以一见到衙役抓人就跑了。可那什么太学生绝不是赵郎杀的啊!”

徐媚娘口齿伶俐,又知如何表述更加动情,很好的表述了一对苦命鸳鸯的无奈和惶恐。虽携他人妾私奔也会受罚,却比杀人要轻得多。

封焕笑了起来,目光却依然阴冷,“故事说得很动听。”

徐媚娘连忙磕头,“民妇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赵雄也梗着脖子道:“大人,草民知道自个犯了事,若是被受罚那是活该。可草民绝不承认自己杀了人,还请大人明察。”

封焕冷笑,“早便知你们会这般狡辩,所以之前命差役未及店铺就开始叫嚷要抓捕杀人凶手,闲人退让。若非杀人,如何会惊吓逃跑。若非早就埋伏,指不定还得如何费周章。”

徐媚娘连忙道:“大人,我们当时正在忙碌,并未听见这句话。只听店中客人说差役要抓人,便吓得什么都不管不顾了。”

封焕并未与二人纠缠,使了个眼神,差役捧着一个盘子走上来,上面放着一双鞋还有一把匕首。

“赵雄,这把刀你可认识?”赵雄望了一眼,直接摇头,“未曾见过。”

“你确定?”

“小的敢用项上人头保证,未曾见过。”

“你既然这般不稀罕这颗脑袋,一会就帮你取了。”封焕站了起来,走到赵雄跟前,“这把刀就是杀害死者元良骏的那把,上面还沾了少许面粉。必是凶手无意中沾染上去的,可见必是经常与面粉打交道。而在太学院墙壁上发现的脚印与死者窗台上的一样,那墙头上也发现了少许面粉。证据确凿你还敢狡辩!”

赵雄连忙道:“大人,小人是做蝌蚪粉的,确实常与面粉打交道。可这不能就证明我是凶手啊,平日沾面粉的人多的是。”

封焕并不理会他,又接着道:“这把匕首的主人韩川,一直在你店中吃霸王食,且与你是同乡,曾怀疑你们二人乃私奔。而你,又身怀武艺。不管动机还是行凶条件,以及现场的痕迹,都可以证明你就是那个杀人凶手!”

赵雄顿时大喊冤枉:“大人,小人冤枉啊。虽事事凑巧却也不足以证明我就是杀人凶手啊!身怀武艺又沾染面粉,却也不能证明是小人啊。”

封焕似笑非笑的盯着赵雄,“到了这节骨眼还不肯认罪?原本还想给你个痛快,可如今看来,你与你这小娘子都该死。”

赵雄瞪大眼,正要说什么却被徐媚娘抢先一步,“大人!我夫君绝不是那杀人灭口的恶贼,若仅凭这些就定我夫君的罪,民妇不服!天下巧合何其多,面粉又不是独我一家有,会武艺之人也不止我夫君一个。而那韩川我们更是未曾放在眼中,难道就因为韩川赊欠我们的钱就是我们杀的吗?那这条街的商铺不知多少人受他欺压,是不是都应该抓起来!”

封焕却未反驳,而是将装着匕首的盘子拿了过来,“你们再仔细瞧瞧,这把刀是否见过?”

“绝对没有!”二人齐声道。

封焕眼眸剧冷,“不知死活!庄重——”

庄重连忙从一侧走出。

封焕走到椅子前,用力甩衣袍坐下,“让他们心服口服。”

庄重拱手:“是。”

庄重将身上的箱子放下,一边打开一边道:“每个人的手印都是与其他人不一样的,世间绝不可能找到重复的。由于身体自然分泌物汗液,很容易沾染尘埃等转移形成的指纹纹路,然后在触碰其他物体的时候,就会在那物体上留下相应的纹路。因并不明显,所以用肉眼看不见,可只需用特别的药水,就能提取出来。

你说你从未曾见过这把刀,那么现在我先提取你的指纹。若与刀上的指纹重叠,那么就证明你们二人是在撒谎。更可以证明你赵雄就是杀人凶手!”

这次庄重没有刻意将一些词汇转换为这世的习惯,就要生涩才显得高深,让人感到畏惧。

徐媚娘眼中尽是惊恐,望向那把刀,“不可能,这那上面什么都没有,怎么可能印出指印?莫要用这个故意诬陷!”

赵雄也同样脸色剧变。

“所以说人啊不管什么时候都要多读书,否则就会被自己的浅薄害死。”庄重笑得十分温和,可眼神里却没有半点温度。一边说着还把放大镜放在自己的眼睛上,赵雄正对着一时不防被这‘牛眼’吓了一大跳,说话都不利索了,“这,这是何物?”

“放大镜,啧啧,你们连这都不知道?这可是我这些宝贝中最普通的一件,哎,还是读书太少啦。”

封焕坐于堂上憋着笑看庄重耍宝,可没一会又反应,他也不知道还有放大镜这玩意,这庄重岂不是连同他一起骂了?封焕顿时觉得整个人不好了。

庄重的箱子里一堆稀奇古怪的器具,剪子都有好几把,还有些东西压根不知道是什么玩意,这让赵雄和徐媚娘二人看得心中发凉。庄重从勘察箱里拿出几张古怪的纸片,“这就是指印、掌印卡,来,过来按一下,这是左手,这是右手,莫要弄错,左右手的纹路也是不同的。你们也应听过关于指印的歌谣吧,一螺穷二螺富……”

赵雄直接大喊起来,“大人!元良骏是我杀的!是我一人所为,还请大人放过媚娘,她什么都不知道!”

徐媚娘瘫软在地上,眼神空洞。

赵雄认罪,这让庄重舒了一口气。这把刀不知道被多少人摸过,他仪器又不足,所以指印并不好搜集,也更不好辨认。所以他才故意这般吓唬,希望能够省了这一道程序。他带来的相关化学药剂并不多,自己又做不出来,能省则省。

赵雄和徐媚娘确实如方才所说,私奔来到京城,并偷走了富商不少钱财。赵雄从前是个游侠儿,也是有些人脉。便是帮徐媚娘重新弄了户籍,隐姓埋名,奔走他乡。徐媚娘还故意打扮得和从前完全不同,借以掩盖,赵雄也尽量不出现在人前。

两人拿着那笔钱在京城开个小食店,日子原本过得很和美。哪晓得韩川无意中进入,听到徐媚娘的口音,认出是老乡,还笑说好似哪里见过。每次过来从不付帐,强行赊欠,这让两口子觉得认为他是不是看出什么,所以才敢这般理直气壮。

后来见韩川越发嚣张,徐媚娘还曾听他与同窗提起‘私奔’二字,心中更是惶恐。眼见韩川胃口越来越大,这让赵雄心生歹意。他赵雄何曾怕过别人,况且这是个无底洞,想要不破灾那就让其消失。

徐媚娘从韩川口中套出韩川的具体住所,赵雄又借着太学院之前补修庭院而充当瓦工混入其中踩点。一切具备,只等时机。赵雄见韩川这次竟是唤来这么多人白吃白喝,心中的火燃得更疯狂,便趁乱将韩川身上的匕首偷走。

当晚就潜入太学,想将韩川杀死。只是刚到韩川屋门口,隔壁的汤白杉正好推门而出,赵雄仓促翻入屋中惹来声响。汤白杉被吓了一跳而质问一声,正这时元良骏又恰巧翻身,赵雄以为声响将元良骏惊醒,直接将他一刀杀死。

原本赵雄想杀了韩川,让室内另一个做替罪羊,这般一来官府就不会寻到他头上来。如今杀了另一个,虽有不甘却也没将韩川杀死。只是将刀塞进被褥里,然后离去。未曾想一把刀也会留下作案的痕迹,让他不得不伏罪。

“我,我什么都不知道啊,我只是,只是为了套近乎才说眼熟而已。而且我只是暂时赊欠而已,又不是不还钱。”韩川听完整个人瘫软在地上,怪不得老板娘每次对他都十分热情,与他说许多话,原来都是套话。他还自作多情以为这徐媚娘对他有旖旎之心,没想到背后竟是藏着毒牙。

原来所有一切都是因他而起,现在就算证明他是清白,却也不可能可再在太学里待下去了,前途尽毁。

赵雄和徐媚娘因心中有事,所以并不喜与他人打交道,也就不知道这是太学生的常见德性。做贼心虚还以为韩川知道些什么才敢如此大胆要挟,否则一般的文人都讲究清誉,太学生又非等闲之辈,又怎么会行这种龌龊之事。其实归根结底是心底有鬼,所以杯弓蛇影。

赵雄与徐媚娘此时得知真相也已经无法挽回,人已经死了,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大人,这事与媚娘无关,全是我一人所为。您要罚就罚我吧!不管是凌迟处死还是五马分尸,我都愿承担。”赵雄猛的在地上磕头,没一会脑门就染出鲜血。

徐媚娘连忙拉住赵雄,哭嚎道:“赵郎,你若死了我也不活了。”

赵雄眼泪也落了下来,“媚娘,都是我害了你。若不是当初我不够决绝,眼睁睁看着嫁给他人,又如何会有后面这些事。又是我勾得你抛下荣华富贵,与我颠簸一路,一世只能担惊受怕的活着。现在又害你沾染是非,我真是,真是……”

赵雄猛的扇了自己一巴掌,被徐媚娘拦住。

徐媚娘不停摇头,“不,不,这些都是我心甘情愿的,只要能与你在一起,多苦都是甜的。”

赵雄含泪笑着搂住徐媚娘,“媚娘,答应我要好好活下去。”

这般场景应是感人凄美,可只要想到元良骏无辜惨死,就不会有人同情。庄重看了甚至更为恼怒,既然这般不舍,又为何非要触犯法律,杀人性命!莫非自己或是自己的爱人的命是命,其他人的就可以随意糟践了吗?现在知道后悔,当初干嘛去了!

惊堂木响起,打断二人缠绵。

“赵雄杀害元良骏一案,证据确凿,判于秋后处斩。徐媚娘协同作案……”

“大人!”赵雄突然嚷道:“我这有样东西,想要用它换取媚娘的性命。”

徐媚娘惊恐,“赵郎,不可啊。”

赵雄笑了笑,“如今我们都已经这般了,还有何顾忌?若是交出尚且还有一线希望,若是不交,你这般娇弱如何受得了牢狱之灾。”

封焕冷哼,“徐媚娘虽未直接杀死元良骏,却也逃不了干系,虽不及你却也是大罪。想要赎她身上重罪,还要看你的东西够不够格。”

赵雄却一脸自信,“大人,我偷了那富商的钱财,还拐走他的小妾,之所以他不敢报官,只敢私下悬赏,是因为我手里有他一件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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