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国际电信标准(1 / 1)

超级电信帝国 老井古柳 1643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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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容易引起无数人的怀疑,而且太过高深的技术在没有过渡知识、过渡技术支撑的话,别人也未必会认可你的技术,更别说有人马上购买你的专利了。更新最快去眼快

被无数人质疑或者不被别人认可的技术,不可能形成被国际技术界认可的国际标准。没有庞大的技术力量做基础,没有庞大的企业支持,想独自形成一套国际标准,想能够成为“卖标准”的一流企业,根本就是痴人做梦。

高通公司之所以成为令人艳羡的卖标准的一流公司,是因为他们成立之初就有了很多拥有高技术的智囊团,拥有微软、intel等国际巨型企业的强烈支持。因为智囊团里的很多智囊本身就是这些巨型企业的技术高管,他们的标准或专利一颁布,这些巨型企业就认账,就出钱购买,这些企业下面的供应商也不得不随之认可这些标准,争相购买相关专利,从而让高通公司的标准以及专利对行业领域都有了巨大影响了,逼迫外围的企业也不得不加入。

可以说,没有这些巨型企业的支持,他们的技术标准就算再好也没有有人理睬,更别说卖出去了。

一套标准能否成为世界承认的标准,还与国家甚至国家联盟的大力支持有关,并不仅仅因为你想出的专利、编写出来的标准有多少先进性。

说到这里,针对读者不断骂主角姜新圩为什么不马上去研究高大上的产品和技术(其实也就是骂作者我为什么不写牛皮一点),因次作者不得不把话题稍微扯开一点说。

不知道读者中有没有学通信的,是否曾经对相关技术标准产生过困惑。例如在通信领域为什么每每遇到什么美国标准、欧洲标准?像电话通信中语音的数字化为什么有美国u律和欧洲的a律?其实只要稍微深入研究一下就能发现,无论是u律还a律,其技术原理都是一样的,在普通人看来这么做不但没有必要,而且弄出这两套来根本就是故意找麻烦,故意把相关参数搞得不同,导致了遵循不同标准的两套设备之间不能互联互通,何必呢?

正因为两种设备不能互联互通。怎么办?国际电信联盟规定,在a律和u律两种设备互联时,u律应做转换成a律。

其实,除了通信领域。其他领域也一样,不如长度单位什么的,有人用米,有人用英寸,重量单位有人用公斤。有人用磅……

如果统一的话多好,从技术上将根本不是事,很轻易就能实现。

为什么会这么麻烦,为什么就不能统一,是因为其中涉及到美国、欧洲的巨大经济利益,为了自己获得更多的钱、更多的收入,谁也不想自己的标准被对方统一掉。

大家都知道一流企业卖标准。

为了获得标准的所有权,为了获得黄金矿,很多技术强大的企业、科研单位往往抱成团进行国际标准研究,因为国际标准是一个专利集。必须有大量原创性的技术规范,在标准外围还拥有无数支撑性技术,没有强大的科研队伍很难想象。

等待专利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征服国际电信联盟专家组,让他们提案这些专利成为国际标准。只有这样,提案获得通过,该技术的拥有者才能长期获利,才能给其他人挖下一个又一个巨坑,才能让其他人乖乖地大把掏钱。。

美国技术全球领先,提出了非常多的国际电信标准。也赚了无数的钱,自然也引起了其他国家或团体的眼红,可是制定国际电信标准的门槛太高了,高新技术、巨型企业支持和雄厚资金缺一不可。甭说一个人,就是一个经济不发达的国家也别想拥有一项国际标准。

欧洲国家曾经就单个单个地跟美国拼过,可往往因为技术稍微欠缺,但更多的时候是缺少资金、缺少巨型企业的支持以及在国际电信联盟中的话语权低而败北,只能铩羽而归并气呼呼地看着美国得意地拿走了国际标准的所有权。

欧洲国家最后没脾气了,看到单个的国家无法能与美国抗衡。只好几个国家抱成一团,一起向国际标准发起冲击。

这样一来,大家就看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只要美国人拿出了一项标准,intel、摩托罗拉等美国巨型企业就会力挺,并第一时间将相关专利、技术用到全线产品中。而欧洲人拿出一想标准,阿尔卡特、爱立信和诺基亚等欧洲巨型企业就宣布支持,也会立即在产品中体现这些技术。

这些企业可不是白支持,也不是所谓的民族主义者,一方面这些标准里面的很多专利都来自于他们,标准卖出去他们自己也是获益者,另一方面美国出来的标准也好,欧洲出来的标准也好,相互之间未必就真有高下之分,就如前面说的u律和a律,根本就没有本质区别。既然都能用,干嘛不用自己的,干嘛不让自己获得收益?

所以很多时候国际标准拼的不是技术,而是拼的国家势力,拼的是国家力量。

这种情况在竞争gs-m标准和cdma标准时就充分表现出来了。这两个标准都是第二代移动通信(2g)的标准,只不过第一个是由欧洲电信标准组织etsi制订的,一个则是由美国高通公司制订的。

gs-m采用的是时分多址技术,cdma采用的是扩频多址技术。这两种技术对专家而言也许有很大的不同,但对手机使用者而言并没有太多的差别,根本没有多少技术等级的差别,而且随着双方不断补充技术,不断改善相关性能,两种手机都很好用,如果世界统一为其中任何一种方式都可以,都能节省很多互通互联的设备,能为消费者节省很多成本。

但是,美国和欧洲都不会放弃自己的标准而采取对方的标准,因为谁都不愿意把自己口袋里的钱掏出来送到对方的口袋里。

欧洲于1991年就在芬兰开通了gs-m数字移动通信系统,因为表现出远比第一代模拟移动通信多得多的优势,厂商对这种系统很感性趣,纷纷提出要建设这种系统。很多人都预见到这种系统将席卷世界移动通信市场。

美国人一看急了,立马推动高通公司拥有的cdma标准,不断宣传cdma的先进性,并在美国、加拿大全力推广,最后终于成了gs-m的强大竞争对手。

高通公司也因为将4000多项cdma相关专利授予一百多家通信设备制造商而赚得盆满钵盈。当然,欧洲赚的更多,因为他们的标准被全球一百多个国家采用,与之有关的通信设备更是占据了全世界蜂窝移动通信设备市场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至于我国,因为因缺乏自身的技术专利而不得不支付了巨额的专利费,更因为我国使用移动手机的人基数庞大,付出的资金更是天文数字,更让人肉痛舍不得。不仅仅是通信企业,还有很多为爱立信、诺基亚、摩托罗拉等巨型企业提供设备的小型工厂,里面的工人都是苦哈哈地干活,但赚到的利润却很少很少,只能赚一点点血汗钱,只能给自己留下很少很少的一部分。

我国通信企业在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在两个标准中间搞一搞平衡,在向两大标准拥有者支付大笔专利费的同时利用一下双方的竞争关系而获得一点点减免:我国采取的办法就是两种标准并存,移动公司用gs-m标准,而联通公司采取cdma标准。

我国的两家公司为了获得更多的客户,都拼命地在国人面前替外国佬吹嘘,扯着嗓门大声说着自己使用的技术是多么高超、多么先进。

等到3g标准在国际电信联盟酝酿的时候,美国人自感自己的cdma2000与欧洲推出的wcdma有很大的劣势,很多方面落后于欧洲的标准。如果将这两个标准一同提交到国际电信联盟进行标准确定的话,很可能只会通过wcdma这一个国际电信标准。

加上2g的时候他们用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取得全球百分之二十的份额,如果这次欧洲提出的标准被选上,自己将来就算补充了新的专利、新的技术而最后争取成为了国际电信标准,但最后的机遇已经过去,欧洲肯定会再次引领全球3g,自己只能再次跟在他们后面跑,还不一定能获得2g那样百分之二十的份额呢。

美国当然不会乐意,咋能将主导权再次拱手让给欧洲?

美国佬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想出了一个高招,就是把华夏国拖进来,他们立马派出高级代表前往华夏国,找到相关部门的领导,开门见山地问道:“你们华夏国开展了3g研究了没有?”

被问的华夏国领导云里雾里的,不知道美国佬这话是什么意思,但也不好不回答,也不能回答说我国还没有研究出什么成果吧?就模棱两可地回答道:“我们有企业正在研究。”

美国佬内心有点鄙视,但脸上却高兴地说道:“太好了!你们一定想把你们的技术成为国际电信标准对不对?我们也是。……,咱们一起来,怎么样?”

(感谢各位的支持)(未完待续。)xh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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