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行囊(1 / 1)

逆庶 我爱巴黎 1612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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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之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易折损。

女子落发,唯有出家。

看着青鸢眼泪汪汪地一副自家主子要寻死的表情,重华除了叹气真的就剩下叹气了。

确实没办法想象,在久远的将来,女人剪头发,不过是稀松平常之事。

“你想多了。我已经答应了二皇子上战场。长头发是绝对不行的。剪掉一半,扎男子的发式。”懒得安慰心灵脆弱的小侍女,重华比量着头发剪到那个位置才算是方便。

青鸢正要跪求重华收回成命,突然听闻重华说要上战场。顿时愣住了。

“小姐,你要上战场?”哭求变成了惊讶,青鸢的眼泪瞬间收了回去。

重华默不作声地点点头,伸手拿过剪子递给青鸢:“我自己剪就齐耳根,你给我剪吧。”

还没从震惊中拔出来一听重华这样说,青鸢赶紧接过剪子。若是齐耳根剪掉,那才真的是削发为尼了。

手有些微微地颤抖,青鸢斟酌来斟酌去,迟迟不敢下刀。反倒是重华丝毫不在意,拧着眉盘算着上战场的日用品需要解决。

要知道,在一个军营里,全都是老爷们儿的地方混进来一个黄花大闺女。那可无异于在狼群里扔下一块上好的五花肉。

光是想象那个场景就让人不寒而栗。

洛琛是不会照顾她的,千夫所指可不是说说的。若是跟着军医,还能好办些。毕竟军医的年龄普遍都偏大,老爷爷神马的一向好说话。

九皇子带着人整理了出行的行装便来重华院里找她。

昨夜洛琛跟他说的时候他还以为自家二哥酒喝多了没醒酒。可洛琛一脸正经的让九皇子调笑的话到了嘴边就生生给咽下去了。

第二天默默整理了东西,也不知道人家小姑娘能不能扛得住。

谁知道一进屋就看见重华原本齐腰的乌黑长发已经只剩下肩头那么长了。

“好小姐,真的不能再剪了。再剪就绑不起来了。”青鸢死死地拉着重华拿着剪刀的手。

重华无语地看着她,让她剪她下不去手,自己剪又哭着拦着。剪个头发而已,又不是截肢。至于哭喊成这样么?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在给青鸢剪发。

九皇子啧啧了个:“真下得去手。寻常贵女若是被剪了头发那可是只有一死,看来你有着相当的觉悟了。”

重华无所谓地从青鸢手中将手抽了出来:“剪个头发而已,又不是不长了。”

九皇子一怔,低头笑了起来。

“你的行囊。”桌上那眼看着负重格外客观的一大包就是他给预备的。

重华目瞪口呆地看着桌上那一大包,别说她了,就是来个壮汉都未必扛得动吧。

“都是必须的么?”重华起身走到桌边,细细地打量着那一包。

“女儿家用的都在里面了。”九皇子笑着说道。

重华翻了翻,竟然从里面扯出来一条水粉色鸳鸯的肚兜。

纤细的手指捏着那条肚兜,重华眯着眼看着九皇子:“这也是必须的?”

九皇子眨眨眼:“你平素都不穿?”

重华叹了口气:“我是扮成男人,你见过男人穿这个的么?”

九皇子默了个,敢情你还真的要扮成药童啊?就老老实实地跟在二哥身边有什么不好的。

正想着,那边重华已经将包裹拆开重新收拾。

放弃绫罗绸缎,挑选出结实的棉布。鞋子也都换成了男子的千层底。绑腿多预备出来几副。还有裹胸。其他的……内裤多预备两条,要四角贴腿的那种。

梳子胭脂一律弃之不用。

一路折腾下来,行囊缩小了不止三分之二。

九皇子坐在椅子上一面喝茶一面看她折腾。这个女子,果然与其他贵女不同。且不说上战场要吃多少苦,光是那脏乱差的环境就不是一般的女子扛得住的。

眼看着重华多带了两条毛巾。看吧,还是喜欢干净的。

犹豫了一下,重华扯出一块平纹细布,转过头来看向九皇子:“有干净的棉花么?”

九皇子听见她要东西愣了愣,笑着说:“有的,做什么用?”

做什么用?当然是做那坑爹的姨妈巾。

青鸢已经想到要做什么了,连忙红着脸去前院拿棉花。

九皇子笑呵呵地看着重华严肃专业地打包行李,突然问道:“战场和周文渊哪个可怕?”

重华头都没抬:“周文渊。”

九皇子噗呲笑了起来:“战场可是有死人的,全都是血哦。”

重华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转过脸去:“死人都已经死了,周文渊却是活的。”

死人是不会动的,可周文渊是活的,活人才可怕。

九皇子眯着眼看着重华:“你不怕鬼么?”

重华愣了愣:“你亲眼见过鬼么?跟它说过话么?被它伤过?”

这回换成九皇子哑口无言了。是嘛,能跟着二哥上战场的女人,指望她害怕那些虚无之物还不如别指望。

沉默了一会儿,九皇子笑了笑:“若还有什么需要的,尽管跟我说。反正明天你就要跟二哥走了。再败家也败不到哪里去。”

重华绑行囊的手一顿,明天就走,那今天的时间要合理地利用起来才行。

“能教我骑马么?”

九皇子诧异地看着重华:“骑马做什么?”

重华坚定地看着他:“万一需要逃命,比跑得快。”

这……确实很现实……

九皇子无语地点点头,只剩半日,学个基础还是来得及的。重华那边让取了棉花回来的青鸢给她换了骑马装,便跟着九皇子去了郊外。

马场是用不得的,毕竟是皇子贵族们常去的。九皇子还不是很希望家里有人知道他就在京中。否则是肯定会被叫进宫里的。

郊外地方宽阔,还没有人。就算重华呼喊也没人看见。

骑马在现代算得上一向比较高档的娱乐活动。

有时候重华会想,在现代消费十分高的东西,其实在古代随处可见。电视里经常会报某些电视剧服装费用相当高了。纯手工刺绣什么的。在古代,满大街都是手工刺绣。随便拿一件出来都能在燕京买栋别墅。更别提皇子们那些制作精良美不胜收的蟒袍了。买个岛是不成问题的。

如今这骑马更是讲究。

这个时代的马并不是现代那种骟过的马。品种也比现代的马更加高大。水灵灵的大眼睛温柔地看着重华,让重华心里没来由一暖。

九皇子见重华丝毫不害怕,还笑着伸手去摸马背。心中不免有些诧异。这样无畏无惧的女子,却怕周文渊到只能杀掉他的地步。他这位表哥到底是做了多天怒人怨的事,让人家躲他躲成这样。

“骑马的时候腰杆要挺直,腿加紧。手中的缰绳什么时候都不能松开,就算是马受惊,也不要过于惊慌。”九皇子扶着重华上了马,细细地指导着她。

重华上了马才发现,这个高度实在是惊人。站在下面的时候马背就差不多到她头那么高,上了马更是有一种晕晕的感觉。

幸亏没有恐高症,否则连马也不能骑了。

先要慢慢地溜一圈,九皇子轻轻一夹,马儿就乖巧地朝前面慢慢走去。

重华却不急,轻轻地拍了拍马脖子:“我第一次骑马,我们慢慢来。”

尽全力放松自己,想象着夹腿的力道就跟松离合器一样,轻轻一磕。马儿果然慢慢地朝前面走了起来。

九皇子惊讶地发现,重华虽然第一次骑马,却没有预计中的慌乱。居然稳稳当当地走着,走了七八圈,感觉十分稳妥了之后,才慢慢地加速。

重华突然开始了解男人对于速度的追求。有许多男人都喜欢跑车,喜欢重型机车。那是对风驰电掣的追求。骑马也是一样,当达到一定的速度时,重华只觉得自己仿佛在飞翔一般。

那种仿佛能够将憋在胸口里的闷气都吐出来一样,是那样的痛快。

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在战场那样慌乱的场景下,是否还能这样安稳地骑马。重华捏着缰绳,一定要稳住自己的心态。无论发生什么事都要冷静。

在兵荒马乱时,有时候冷静是能够救命的。

洛琛晚间过来了一回。检查了一下重华的包裹,什么都没说。

这样算得上是过关了吧。重华松了口气,生怕洛琛一个生气就不带她了。那才得不偿失。

跟着洛琛来的还有一个看上去年纪不过35岁的男子。看上去仿佛一块温润的玉,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

“这位是随军医师,陆乘风。”洛琛淡淡地介绍到。

陆乘风?好耳熟啊。重华微微皱了皱眉,可却始终没想起来这个名字在哪里听过。

陆医师笑着朝重华躬身行了个礼。重华连忙回礼。

“重华小姐是自愿去战场么?”陆乘风开口,声音极其稳重。一听就知道是有岁月沉淀的成熟男人。

重华点点头:“留在京中说不定哪天就丢了性命。与其等死,不如去战场磨练一下自己。”

见过血的人跟养尊处优的终究是不一样的。

陆乘风略带惊讶地看了看重华,抿嘴笑了。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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