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三国时期的兵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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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的集兵方式

西汉以征兵制为主要集兵制度。年满二十三岁的成年男子,要充当两年常备兵。一年为卫戍京师的卫士,或是屯戍边地的戍卒;一年为郡国地方兵,叫做材官(步兵)、骑士(骑兵)、楼船士(水军),接受军事训练,每年秋季定期检阅,称“都试”。刘秀建立东汉,值大乱之余,深知“天下疲耗,思乐息肩”(《后汉书·光武纪》);让百姓休养生息,事关皇朗统治的巩固。而且西汉末利用“都试”控制郡国地方兵起事者不乏其人,刘秀对此存有很大戒心。因此,削弱地方武备成了刘秀的一项既定政策。建武六年(30),“诏罢郡国都尉,并职太守”(《文献通考》卷150,兵二)。次年,又以“国有众军,并多精勇”为名,诏“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令还复民伍”(《后汉书·光武纪》)。“自是无复都试之役”(《续汉书·百官志》),“都试”也取消了。终东汉之世,虽然征兵之制并未明令废止,不少地区往往复量地方兵和都尉官,但秦汉以来民间讲武的传统制度业已废弛,征兵之制渐趋衰落。

东汉征兵之制寖衰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引应劲《汉官》:“自郡国罢材官骑士之后,官无警备,实启寇心。一方有难,三面救之,发兴雷震,烟蒸电激,一切取办,黔首嚣然。不及讲其射御,用其戒誓,一旦驱之以即强敌,犹鸠雀捕鹰鶁,豚羊弋豺虎,是以每战常负,王旅不振。”封建国家镇压力量的削弱,刺激了豪强地主私家武装的发展,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豪强地主在自己田庄中“缮五兵,习战射”(《四民月令》),从自己控制下的依附农民中挑选精壮,组织部曲私兵。豪强地主的部曲私兵既有补充封建国家镇压力量的职能,同时又使东汉社会酝酿着的分裂割据倾向加速发展。

汉制,“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续汉书·礼仪志》)。只有切实掌握“民数”,方能“以起田役,以作军旅”(徐干《中论·民数》)。东汉末天下大乱,“四民流移,托身他乡,携白首于山野,弃稚子于沟壑”(《三国志·魏志·陶谦传》注引《吴书》)。百姓流徙,居无定所,户口无法稽核,实行规范化的征兵制失去了依据。

秦汉时,郡县以下设乡、亭、里,具置乡官,“皆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后,知民贫富,为赋多少,平其差品”(《续汉书·百官志》)。赖此健全的基层政权机构,政府方能顺利稽核户口,征发赋役。东汉末朝廷权力有名无实,豪强割据势力“大者连郡国、中者婴城邑,小者聚阡陌”(《三国志·魏志·文帝纪》注引《典论·自叙》)。基层政权机构解体,坞壁林立。坞壁是战乱中豪强地主控制下的民众结宗自保的一种经济军事结合体,具有相当的独立性,“阻兵守界”;不接受军阀割据政权所遣长吏;庇护壁民逃避征役,乃至军阀割据政权“发召一人,遂不可得”(《三国志·吴志·太史慈传》注引《江表传》)。军阀政权要削平境内林立的坞壁,重建听命于政府的基层政权机构,绝非易事,而没有一个健全的基层政权系统,就无法推行汉代那种规范化的征兵制度,因此,各军阀集团在激烈的角逐中,面对风云变幻,盛衰莫测的局势,莫不以眼前得失为转移,无暇顾及长远,从权采用募合、料简、收降等不规范的方式集兵。11《三国志·魏志·武帝纪》:“太祖至陈留散家财,合义兵,将以诛(董)卓。”《三国志·程昱传》:“昱收山泽亡命,得精兵数千人,乃引军与太祖会黎阳,讨袁谭、袁尚。”《三国志·董卓传》:“卓又吏吕布杀执金吾丁原,并其众,故京部兵权唯在卓。”《三国志·吴志·孙破虏讨逆传》:“(孙)坚又募诸商旅及淮,泗精兵,合千许人,与(朱)儁并力奋击,所向无前。”同传注引《江表传》:“(孙)策复就攻,大破(刘)■。..策收得■兵二千卞人,船千艘,遂前进夏口攻黄祖。”《三国志·蜀志·先主传》:“时先主自有兵千寺人及幽州乌丸杂胡驹,又略得饥民数千人。”

世兵制度的形成

曹、孙、刘三个集团在创业的复杂斗争中,不得不和其他军阀集团一样,从权采用收降、募合、料简等办法补充自己的军队。魏、吴、蜀三国初具立国规模,鼎立局势日趋稳定之后,势必要建立规范化的集兵制度。由于三方政治、经济、军事及自然地理条件各有差异,采用的集兵制度也各不相同。蜀汉沿两汉之制,以征兵为主要集兵方式,辅之以募兵:魏、吴则以世兵制为主要集兵制度,以征、募制为辅。

世兵制度的含义,一是兵民分离(兵、民户籍各别),一是兵家终生为兵、父死子继、兄终弟及(非皇帝特准,不得改变其身份),形成一个以当兵为世业的职业兵阶层。

汉末三国的世兵制度,以曹魏士家制度最为典型。《三国志·魏志·辛毗传):“文帝践阼..帝欲迁冀州士家十万户实河南。”士家的子女称“士息”(《三国志·魏志·陈思王植传》)、“士女’(《三国志·魏志·明帝纪》注引《魏略》)。士家有独立的户籍,须皇帝诏准,方能改变身份。《三国志·魏志·少帝纪》载帝褒扬合肥新城死节之士刘整、郑像诏:“今追赐整、像爵关中侯,各除士名,使子袭爵,如部曲将死事料。”除士名,即从士家的专门户籍上除名。又《晋书·王尼传》称士家子王尼“初为护军府军士,胡毋辅之与琅邪王澄、北地傅畅、中山刘舆、颍川荀邃、河东裴遐迭属河南功曹甄述及洛阳令曹掳请解之。掳等以制旨所及,不敢”。晋承魏制,足证曹魏士家解除士家身份须皇帝制诏。

曹魏士家制的形成,具有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

曹操在经济崩溃,战乱不息的历史环境中创立基业,深知要巩固政权,并能支持长期统一战争,必须效法“秦人以急农兼天下”《三国志·魏志·武帝纪》注引《魏书》),足食足兵,二者不可偏废。承平时期,自耕农经济比较健全,小农户是国家赋役的主要承担者,是实行征兵制的依凭;汉末大乱之后,自耕农经济调弊,小农户急待休养生息,无力负重。如果照搬汉代征兵制,继续以小农户为主体组织国家军队,势必对自耕农经济的恢复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危及曹氏统治的根本。正是在这样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曹氏统治集团既要保障稳定可靠的兵源,又要保障稳定可靠的粮源,就不能不因时制宜,在人口编制上采取一些特殊措施。

春秋时,齐管仲治国,士、农、工、商均“群革而州处”,以便子承父业,“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国语·齐语》)。从而形成一种稳定的阶级秩序,达到安定社会,发展生产、富国强兵的目的。管子治国取得了成功,成就了桓公的霸业。汉末三国的政治局势与春秋大国争霸的形势十分相似;加之大乱之后,迫切需要重建稳定的阶级秩序,以求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为夺取统一战争的胜利奠定基础,因而魏晋时主张效法管子治国者不乏其人。《晋书·傅玄传》载玄上武帝疏:“臣闻先王分士农工商以经国制事,各一其业而殊其氮..臣以为亟定其制,通计天下若干人为士,足以副在官之吏;若干人为农,三年有一年之储;若干人为工,足其器用;若干人为商贾,足以通货而已。”曹氏政权显然是远师管子经国制事之遗义,将国家控制的人口编制为郡县民、屯田户、士家三部分,各有独立的领辖系统和单独的户籍,各自向封建国家承担不同的义务。这实际上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一种特殊形式的社会分工。士家是兵役的主要承担者,构成国家军队的主体,这样的人口编制方式造成了兵民的分离。

曹魏士家父子相袭的制度,与管子创制之“士之子恒为士”,汉代虎贲、羽林等宫廷侍从军的父死子继的古制显然有一定渊源。但这个制度的形成和确立,绝非仅仅因袭古制。东汉未崔寔著《四民月令》,对东汉豪强地主田庄中的状况作了详尽地记述。从《四民月令》的记述反映出,豪强地主田庄中的阶级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豪强地主完全掌握了田庄中从生产到生活的每一个环节,贫苦农民“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率妻孥,为之服役..历代为虏,犹不赡于农食”(《通典》卷1引崔寔《政论》)。豪强地主不仅控制和支配农民本人,而且完全控制和支配了农民的家庭其他成员;不仅今主今世控制和支配他们,而且将这种控制与支配的权力世代延续下去。作为控制与支配的交换条件,豪强地主必须向农民提供生存和从事简单再生产的最起码的条件,并庇护他们逃避国家的摇役。田庄农民和豪强地主之间,形成了一种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汉末军阀多系豪强地主出身,其军队的基干力量是他们的部曲私兵,其中大多数是依附农民。因此,豪强地主田庄中形成的农民对地主的强烈人身依附关系,照样搬入军队,演化成兵士对将帅的人身依附关系。曹操由一个普通军阀上升为国家统治者,曹魏国家军队也是由部曲私兵升格而成;原有的那种兵士对将帅的人身依附关系,此时自然体现为兵士对封建国家的强烈人身依附关系。封建政权凭藉这种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象豪强地主控制与支配私人部曲及其家属那样,去控制和支配兵士及其家属。这就使得实行世袭兵制成为可能。

在黄巾起义和群雄逐鹿的斗争中,“乡邑望烟而奔,城郭睹尘而溃”(《三国志·魏志·文帝纪》注引《典论·自叙》)。社会环境如此险恶,“人人自危”,朝不保夕,谋求生存成了人们最大的**。军队作为一个有严密组织的武装集团,求取生存的能力远较平民为优。于是,军人家属随营的现象十分普遍。1虽然携带家口使部队的战斗力大受影响,但非此不足以稳定军心。而在极为险恶的社会环境中奋战图存,武装集团中的战斗员和非战斗员的界限就不可能划分得十分清楚。《三国志·魏志·武帝纪》注引《魏书》称兴平二年(195年),吕布、陈宫率万人袭曹操,时操兵皆出取麦,“在者不能千人,屯营不固。太祖乃令妇人守陴,悉兵拒之”。曹操令随营妇女操戈拒敌,表明随军家属与兵士一样受军法部勒,受将帅的严格控制与支配。在这样的环境中,妇女在必要时尚且须操戈拒敌,有战斗能力的男子继父兄为兵,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兵士家属随营只是不得已而为之。当曹氏集团逐步建立了稳定的后方基地后,随营的将士家口移居地方。曹氏政权沿袭先秦以来的“保质”制度的精神1,将兵士家属聚居一处,集中管理2,作为人质严加控制。这一措施,1《三国志·魏志·武帝纪》注引《魏书》“(吕布、陈宫将万余人来战)于是兵皆出取麦,在者不能干人,屯营不固。太祖乃令妇人守陴,悉兵拒之。”《三国志·吴志·孙破虏讨逆传》注引《江表传》:“是时,陈■屯海西..(孙策)遣吕范、徐逸攻■于海西,大破■,获其吏士妻子四千人。”《三国志·蜀志·先主传》注引《英雄记》:“备军在广陵,饥饿困踧..遂使吏请降(吕)布。布令备还州,并势击(袁)术。具刺史车马童仆,发遣备妻子部曲家属于泗水上,祖道相乐。”1《墨子》卷15《杂守》:“城守司马以上,父母昆弟妻子有质在主所,乃可以坚守。..父母昆弟妻子有在葆宫者,乃得为侍吏。诸吏必有质乃得任事。”《睡虎地秦墓竹简》之《秦律十八种》、《居延汉简》中,屡见“葆子”、“葆”等字样。

继续体现了曹氏政权对兵士家属拥有高度的控制和支配权力。

经济依附是兵士及其家属对封建政权强烈人身依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田庄中的豪强地主对依附农民及其家属拥有控制和支配的权力,同时也必须承担为其提供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的义务,时有“振赡贫乏”之举(《通典》卷1引崔寔《政论》)。当这种人身依附关系中的经济依附关系移置到军阀部队中时,体现为兵士及其家属一切受将帅支配,如同将帅私产;将帅则须存恤士卒,赡养其家属3。《三国志·魏志·武帝纪》载曹操建安十四年七月辛未令:“自顷以来,军数征行,或遇疫气,吏士死亡不归,室家怨旷..其令死者家无基业不能自存者,县官勿绝廪,长吏存恤抚循,以称吾意。”如果本来就不存在发放廪粮赡养兵士家属的制度,也就无所谓“绝廪”了。可见曹氏集团统治确立部曲私兵转化为国家军队后,将帅赡养兵士家属的惯例,在国家制度中仍得到体现。同时,曹氏政权既然按“保质”制度的原则将兵士家属集中居住,严加控制,那么也必须按“保质”制度的惯例,担负起赡养兵士家庭的义务1。赡养兵士家庭的制度使得兵士之家在经济上完全依附于封建政权,这就大大强化了封建政权对兵士及其家属的控制与支配的权力;封建政权只要认为有必要,就可以把战乱期间已经存在的父死子代的惯例固定化、制度化,形成世兵制度。

世兵制逐步形成的具体过程已难知其详,但世兵制的确立必须以完成兵民分离和父死子继的制度化为前提。《三国志·魏志·武帝纪》称初平三年(192):“青州黄中众百万入兖州..(曹操)追黄中至济北,乞降。冬,受降卒三十余万,男女百余万口,收其精锐者,号为青州兵。”同书《贾逵传》引《魏略》称曹操病逝“而青州军擅击鼓相引去”,朝廷“乃为作长檄,告所在给其廪食”。青州黄中乞降至曹操病逝,历时二十八年,犹存青州军之名,足见青州兵是一个自成编制、与众有别的特殊集团。青州黄巾乞降时,“男女百余万口”,曹操仅“收其精锐,号为青州兵”。余众如何处置,不见记载。不过,此时劳动力紧缺的矛盾己日渐尖锐,曹操绝不会把收编之余的大量黄巾降户驱归政敌。因此,比较合理的解释是将黄中余众随宜安置,而青州兵固定由这些黄巾降户补充。青州黄巾降户因此成为有剔于一般民户的特殊社会集团,充当青州兵的特定兵源。这样一来,充任青州兵的兵役义务落到了一部分特定的人身上,这实际上是兵民分离的最初尝试。青州兵固定由青州黄巾降户补代的原则确定之后,下一步自然是产生出规范化的补代制度;而“父死子代,兄终弟及”。

魏、吴世兵制的异同

孙吴的世兵称“兵户”。《三国志·吴志·三嗣主亮传》:“(孙亮)

又科兵子弟年十八已下十五已上,得三千余人,选大将子弟年少有勇力者为之将帅。”兵子弟,即兵户子弟。《续汉书·郡国志》刘昭注引《帝王世纪》:“及魏武皇帝克平天下,文帝受禅,人众之损,万有一存。景元四年,与蜀通计民户九十四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五百三十七万二千八百九十一人。又案正始五年,扬威将军朱照日所上吴之所领兵户凡十三万二千,推其民数,不能多蜀矣。”据此,孙吴兵户制度同样具备兵民分离和父死子继两个基本内容。但是,孙吴兵户的补充和管领具有自己的特点,与曹魏士家制有别。孙吴兵户制度与曹魏士家制度的第一个不同,是曹魏士家、郡县民、屯田民三者界限划分得比较清楚1,曹氏政权注意保持他们各自承担义务的稳定性,不随意打乱这种界限,以求稳定封建秩序。因此,曹魏士家基本上是依靠本阶层自身的人口增殖来补充的。这是比较有利于经济恢复和发展的政策。这不仅体现了曹氏政权法治精神较强,比较能作到政令划一,且有一定的战略远见;同时也反映出曹魏人口众多,有条件对民众实行社会分工。孙吴则不然。虽然孙吴政权同样将国家控制的人口划分为郡县民、屯田户、兵户三个部分,兵户的补充除了靠本阶层自身的人口增殖外,一直实行“强者为兵,羸者补户”(《三国志·吴志·陆逊传》),使郡县民乃至屯田民向兵户单向流动的政策2。因为孙吴兵户实际上是用军法管束的劳动者,他们受封建国家的控制与支配比民户更强烈,他们创造的物质财富被统治集团用最直接的方式攫取。孙吴实行大族将领世袭领兵制,相当数量的兵户被划归大族将领支配1,而且这种支配与被支配关系世代相袭,形成“世兵世将”2。兵户的数量越多,各大族将领所分得的人口就越多,因而大族势力自然是这一政策的积极维护者。

曹魏士家,实行“人役居户,各在一方”(《晋书·刘颂传》)的“错役”制度3。而孙吴兵户莫不携带家属,随军屯垦,因而孙权指责曹操错役之1曹魏不仅士家有专门兵籍,改变身份需制诏;屯田民与郡县民也不能随意混杂。《三国志·魏志·司马之传》:“武皇帝特开屯田之官,专以衣桑为业。”屯田民又称“典衣部民”,不属州郡。同书《贾逵传》:“其后发兵,泓农在守贾)逵疑屯田都尉藏亡民。都尉自以不属郡,言语不顺。逵怒,收之,数以罪,挝折脚,坐免。”

2《三国志·吴志·朱桓传》:“(桓)迁荡寇校尉,授兵二千人,使部伍吴、会二郡,鸠合遣散,期年之间,得万余人。”同书《陆逊传》:“会稽太守淳于式表逊枉取民人,愁扰所在。”同书《诸葛恪传》:“恪以丹杨山险,民多果劲,虽前发兵,徒得外县平民而已,莫余深远,莫能禽尽..”同书“三嗣主休传》:“(永安六年)丞相(濮阳)兴建取屯田万人以为兵。”又同书《陈武传》附子《陈表传》称,陈表主动提议将“皆堪好兵”的强壮“复客”归还国家,以便由国家料取充兵,孙权对此表示嘉许,令郡县“料正户羸民以补其处。”可见凡是体格强健的民众,孙吴政权都可任意取以充兵的。故陈傅良《历代兵制》评论孙吴集兵称:“(吴)调度亦最无法,大率强者为兵,羸者补户。”(《历代兵制》卷2)1参阅唐长孺《孙吴建国及汉末江南的宗部与山越》,刊《魏晋南北朝史论丛》。2《三国志·吴志·三嗣主皓传》:“(天纪)三年夏,郭马反。马本合浦太守修允部曲督。..允死,兵当分给,马等累世旧军,不乐离别。”

3《三国志·吴志·诸葛谨传》:“(孙权)又别咨谨曰:‘..(曹)操之所行,其惟杀伐小为过差,及离间人骨肉,以为酷耳。”所谓离间人骨肉,即《晋书·刘颂传》所言“魏氏错没,亦应改旧。”的“错制是“离间人骨肉”(《三国志·吴志·诸葛瑾传》)。曹魏士家实行锗役,是因为曹氏政权把兵士家属作为防止兵士亡叛的人质严加控制;而让兵户之家随军屯垦,却是孙吴的既定政策。确定这样的政策完全出于军事上和经济上的考虑。孙吴的常备兵主要部署在长江一线,让兵户家属随军屯戍,使兵户就地建立起私人经济,这种私人经济只是国家控制的军屯的附属物。这样一来,不仅能对兵士起到束缚作用,而且把战争的胜负与兵士个人的利害最直接地结合起来,迫使他们不得不力战。兵士与家属同居,且屯且守,不必因“分休”4而往返于道路,提高了士兵劳动力的利用率,也减轻了民户运输军粮的徭役负担。兵户合家同居,有利于兵户之家人口增殖。与曹魏一样,孙吴将领出朝,也要把家属交给国君作人质,叫“质任”1。孙吴政权只须控制将领家口为人质,曹魏政权却要同时控制将领和兵士的家口作人质。这一事实表明,曹魏兵士对将领私人的依附较弱,故须封建政权直接控制兵士家属;孙吴兵士对将领私人的依附要强烈得多,将领对兵士及其家属的控制相当强固有力,因而封建政权只须用控制将领家口的手段来控制住将领本人,即可达到控制住兵士的目的。魏、吴对兵户士家不同的管领方式反映出,曹魏政权皇权主义的倾向比孙吴更强烈。

役”制度。

4魏、蜀均有兵士“分休”之制。分休,即分批休假。《三国志·魏志·邓艾传》:“令淮北屯二万人,淮南三万人,十二分休,常有四万人,且田且守。”《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注引《蜀记》“郭冲五事”:“魏明帝自征蜀,幸长安,遣宣王督张郃诸军,雍、凉劲卒三十余万,潜军密进,规向剑阁。亮时在祁山,旌旗利器,守在险要,十二更下,在者八万。时魏兵始陈,幡兵适交,参佐咸以贼众强盛,非力不制,宜权停下兵一月,以并声势。亮曰:‘吾统武行师,以大信为本,得原失信,古人所惜;去者束装以待期,妻子鹤望而计日,虽临征难,义所不废。’皆修遣令去。于是去者感悦,愿留一战,住者愤踊,思致死命。”“更下”即分休,“郭冲五事”的真实性如何有争议,但蜀汉实行分休之制是可信的。1《晋书·武帝纪》:“(秦始元年)罢部曲将长吏以下质任。”这显然是革易魏志,以示宽惠。《三国志·吴志·三嗣主皓传》注引《搜神记》:“吴以草创之国,信不坚固,边屯守将、皆质其妻子,名曰保质。”

蜀汉未实行世兵制

宋人陈傅良《历代兵制》卷2论蜀汉兵制:“是时户籍士民异号,往往充兵之家,已非民伍。”陈傅良所据为《三国志·蜀志·后主传》注引王隐《蜀记》载蜀亡时向邓文献出士民簿,“领户二十八万,男女口九十四万,带甲将士十万二千,吏四万。”其实,兵户的兵籍均包括本人及家属,并非兵士个人在军的名册。“带甲将士十万二千”指的是常备兵士,并未包括家属在内,不能作为“士民异号”的依据。

根据蜀军常备兵人数在全国总人口中所占比例推断,蜀汉没有实行世兵制度。建兴五年(227年),诸葛亮誓师北伐,此后蜀军北部前线兵力一直保持在十万左右,1其他地区的兵力不少于四万2。故诸葛亮执政时期,蜀汉全军总兵力在十四万以上。根据蜀汉户口推算,建兴五年蜀汉有户二十一万一千,口九十万零五千,每户平均四点二八口3。除去妇女和男子中的老幼病残,可供役使的青壮年男子大体每户仅存一人。此时蜀军常备兵达十四万以上,因而充兵之家也在十四万户以上,占总人户的三分之二。十分明显,蜀汉除官吏和个别享有复除优待的人户、即所谓“食禄复除之民”(《续汉书·郡国志》刘昭注引《帝王世纪》)外,其余民户的青壮男子,均须服兵役。这种一般民户统统必须承担兵役的制度,不是世兵制度,而是征兵制度。蜀汉之所以仍然坚持以两汉征兵制为主要集兵制度4,倒不在于它以炎汉正统自居,要恪守汉制。蜀汉民不过百万,抗衡魏吴,不能不将全部青壮年统筹使用,根本不允许象曹魏那样实行社会分工。

1《三国志·蜀志·马谡传》注引《襄阳记》称,街亭军败,斩马谡,“于时十万之众为之垂涕。”同书《诸葛亮传》注引《蜀记》“郭冲五事”称:“亮时在祁山,旌旗利器,守在险要,十二更下,在者八万。”郭冲五事所言蜀军兵力,还是可信的。《晋书·宣帝纪》:“(青龙二年)亮又率众十余万出斜谷。”2蜀亡前夕,姜维收缩北线兵力,拒守剑阁,有众“四五万人”(《以三国志·魏志·锺会传》);此时汉、乐二城已成孤立据点,困守之兵各五千。据此推算,北部前线总乒力约六万,其余地区的军队共计四万左右。蜀军经过长期作战的消耗,减员严重,一线地区作战兵力已显单薄,但北线以外的其余地区仍然部署四万兵力,可知在诸葛亮执政时期,蜀汉军事力量比较强盛,北线外的其余地区的兵力绝不低于四万。3《晋书·地理志》载刘备章武元年(公元221年),“其户二十万,男女口九十万。”《三国志·蜀志·后主传》注引工隐《蜀记》载,罚亡时(公元263年),献“士民簿”,“领户二十八万,男女口九十四万”,四十二年中,国家掌握的民户户增八万,口增四万,平均每年增产一千九百,口九百五十。不计递增率,按平均增长数计算,建兴五年(227年)蜀汉有户二十一万一千,口九十万零五千,每户平均四点二八口。4蜀汉征乒制的具体规定已难知其详,不过,蜀汉青壮年男子有限,是不大可能象汉代征兵制那样,规定成年男于只充当二年常备兵的。

集兵制度的演变

三国两晋南北朝集兵制度的演变,包括三国两晋南朝汉族封建政权统治下集兵制度的演变和少数族入主中原后集兵制度的变化。

汉末三国时期世兵制和其他集兵制度是并存的。三国初,世兵制虽然作为一种新的集兵制度崛起,但其他集兵制度并未完全废止。征兵制虽已破坏,但在理论上,政府仍然有征发民众当兵的权力。蜀汉国小力弱,必须统筹使用民力,方能抗衡二国,因而继续实行普遍征发百姓的制度。魏、吴虽以士家兵户为主体组建国家军队,但仍兼行征兵之制。《三国志·魏志·司马芝传》:“太祖平荆州,以芝为管长。..郡主簿刘节旧族豪侠,宾客千余家,出为盗贼,入乱吏治。顷之,芝差节客王同等为兵。..兵已集郡,而节藏同等..芝乃驰檄济南,具陈节罪。太守郝光敬信芝,即以节代同行。”同书《贾逵传》称逵领弘农太守,“其后发兵,逵疑屯田都尉藏亡民..收之,数以罪,挝折脚,坐免”。《三国志·吴志·吴主传》载孙权报陆逊书:“至于发调者,徒以天下未定,事以众济。若徒守江东,修崇宽政,兵自足用,复用多为?顾坐自守可陋耳。若不豫调,恐临时未可使用也。”国有大役时,征发民众的数量有时还相当大。吴主亮建兴二年(253)诸葛恪伐魏,“大发州邵二十万众,百姓骚动。”(《三国志·吴志·诸葛恪传》)

曹魏注意保持士家同其他两个阶层民众的界限,因而征发民众为兵,战事结束后,原则上是要复归民伍的。黄初时左延年《从军行》诗,吟道:“苦哉边地人,一岁三从军,三子到敦煌,二子诣陇西,五子远斗去,五妇皆怀身。”(《乐府诗集》卷32引《广题》)诗句虽然反映了兵役的频繁,但也证实了普通民众被征发从军,战事完毕后是要复归民伍的。

孙吴并不重视在兵户、屯田民、郡县民之间保持严格的界限,一直实行由民户、屯田户向兵户单向流动的政策。所谓“单向流动”,是指孙吴政权经常将一部分郡县民或屯田户变成兵户,而未见将兵户变成屯田民或令其复归民伍的记载。但并不意味着孙吴政权每一次征发民众,都一定要将他们变成兵户。有时孙吴征民为兵,战事完毕后还是要让他们解甲归乡的。《三国志·吴志·吴主传》载孙权黄武五年(226年)的一道命令:“军兴日久,民离农畔,父子夫妇,不听相恤,孤甚愍之。今北虏缩窜,方外无事,其下州郡,有以宽息。”这显然是让一部分征发之民重返农亩,以求休养生息的举动。《宋书·乐志》载韦昭所造吴鼓吹曲十二篇,其中有一音《秋风》,歌词为:“秋风扬沙尘,寒露沾衣裳。角弓持弦急,鸠鸟化为鹰。

边垂飞羽檄,寇贼侵界疆。跨马披介胄,慷慨怀悲伤。辞亲向长路,安知存与亡。穷达固有分,志士思立功,邀之战场,身逸获高赏,身没有遗封。”这些得到边垂警报,才披上介胄,辞亲上路的战士,显然不是屯戍于边垂的兵户,而是临急征调的平民。故《宋书·乐志》称韦昭作《秋风》,是颂扬孙权“说以使民,民忘其死’。这类兵士在战事完毕后,是要还乡与亲人团聚的。

汉末三国时期,募兵制仍然被作为一种辅助集兵制度加以采用。《三国志·魏志·杜畿传》:“(卫)固欲大发兵,畿患之,说固曰:‘夫欲为非常之事,不可动众心。今大发兵,众必扰,不如徐以货募兵。’固以为然,从之。”《三国志·吴志·吕岱传》:“(岱)出补余姚长,召募精健,得千余人。”同书《潘浚传》注引《吴书》:“骤骑将军步驾屯沤口,求召募诸郡以增兵。”两汉时的募兵是一种职业兵,募兵制在理论上是由民众自动应募,这就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社会上存在游离于各个生产行业之外而生计困难的人口;二是应募后可以改善本人乃至家庭的境遇。但是,汉末三国的召募有时并非出自应募者的志愿。《三国志·魏志·袁绍传》注引《九州春秋》:“(袁谭)使两将募兵下县,有赂者见免,无看见取,贫弱者多,乃至于窜伏丘野之中,放兵捕索,如猎鸟兽。”《三国志·吴志·陆逊传》:“(嘉禾)六年,中郎将周抵乞于都阳召募,事下问逊。逊以为此郡民易动难安,不可舆召,恐致贼乱。而祗固陈取之,郡民吴遽等果作贼杀抵,攻没诸县。”此类“募兵”,有召募之名,行强取之实,是一种严重扰害民众的制度。即便是以讲求法度著称的诸葛亮治理下的蜀汉,也未能做到民众应募纯出自愿。《三国志·蜀志·吕人传》:“丞相诸葛亮连年出军,调发诸郡,多不相救,乂募取兵五千诣亮,慰喻检制,无逃窜者。”既是募兵,又需“慰喻检制”方保无人逃窜,足见此种募兵,应募之民也是受到一定程度强制的。魏、吴、蜀三国建立规范化的集兵制度后,仍未完全放弃战乱时期那种强制降民、战俘充兵的集兵方式。其中,孙吴政权尤为突出。孙吴统治集团长期开展对境内山越人的征服战争,每次军事行动无不以胁迫大量山越人出山“以充兵役”(《三国志·吴志·钟离牧传》)而告终。同书《吕蒙传》载,建安十九年(214年)皖城之役,孙吴大有俘获。孙权酬吕蒙之功,“所得人马皆分与之”。《华阳国志·南中志》载,诸葛亮平定南中,“移劲卒青羌万余家于蜀,为五部,所当无前,号为‘飞军’”。

三国时期其他集兵制度虽与世兵制共存,但除蜀汉以外,魏、吴都是以世兵制作为主要集兵制度,国家的常备兵主要由士家兵户组成。《三国志·魏志·辛毗传》称黄初之初,“(文)帝欲徙冀州士家十万户实河南”。据此,冀州士家当在十万户以上。《续汉书·郡国志》刘昭注引《帝工世记》称正始五年(244)。“吴之所领兵户凡十二万二千”,按户出一兵计,出身兵户家庭的孙吴兵士多达十三万以上。魏、吴有时在开展大规模军事行动时,临时集中较大的兵力,此时世兵在国家军队中所占比例就会出现暂时下降。但是大多数时候,国家常备兵中,世兵的数量是大大超过征、募兵的。因此应该认为,魏、吴的确是以世兵为主体建立国家军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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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佳防御战术的经典战例

建安二十年(215年),孙权趁曹操用兵汉中之机,亲率大军直扑合肥。此战东吴精锐尽出,十万大军竟为张辽的七千守军所破,连孙权本人也差点为曹军所俘,幸赖凌统、甘宁、吕蒙等人奋力死战,才得以脱身。合肥逍遥津一役,是张辽毕生最闪光的佳作,演义说“这一阵杀得江南人人害怕,闻张辽大名,小儿也不敢夜啼”,可称为防守战术的经典战例。

一、合肥在军事战略上的重要性。

《资治通鉴》胡注引《水经注》“淝水出九江成德县广阳乡西,西北入芍陂。自芍陂上施水,则至合肥。淝水又北过寿春县北,入于淮”,“夏水暴涨,施合于淝,故曰合肥”。合肥北通淮河,南达长江,具有“淮右襟喉、江南唇齿”的战略地位,三国时期更是曹魏军事重地。

1、防御上,曹魏东置合肥、中守襄阳、西固祁山。合肥地处淮南重地,既利屯田戍边,又扼孙吴北取徐扬之路。孙权屡攻合肥,就是希望将前线向前推进,以合肥为北屏障,以巢湖为水军根据地,必要时可以让水军北入淮河攻魏。

2、攻势上,合肥南控巢湖,遥望建业,能够对东吴构成威胁。曹魏随时可以自淮河调水军至巢湖集结整备,然後从濡须入长江攻吴。东吴不得不在濡须口夹水立坞,以防曹魏南下入江。

3、策略上,曹操时不时由合肥越巢湖发兵南下,把东吴的兵力和注意力长期率制于此,保长江一线大部分地区的安宁。魏吴接壤数千里,而十多年间只在此一隅发生战斗,道理概在于此。

基於合肥的重要性,魏吴两国在此地先后展开数次大战,烽火遍及合肥、濡须等地。曹魏南下,吴守濡须以拒;孙吴北上,魏守合肥以待。

二、战役前夕的军事态势。

建安十六年,孙权听从长史张纮之议,将治所从京口西迁到“山川形胜”的秣陵,建石头城,改名建业。同时,吕蒙以“兵有利钝,战无百胜,如有邂逅,敌步骑蹙入,不暇及水,其得入船乎”为由,劝孙权夹濡须水口立坞。

建安十八年,曹操攻濡须,孙权与之相拒月余,虽各有小胜,却难以为功,曹操只得发出“生子当如孙仲谋”之叹而退军,并一面使张辽、乐进、李典等七千人屯合肥,一面遣朱光屯皖,大开稻田。但当初曹操军谯备边,恐江滨郡县为权所略,不听蒋济“自破袁绍,北拔柳城,南向江汉,荆州交臂,威震天下,民无他志。然百姓怀土,实不乐徙,惧必不安”的劝说,征令内徙,使“江淮间十余万众皆惊走吴”,导致“江西遂虚”,皖城实际已是座孤城。

建安十九年,孙权接受吕蒙“皖田肥美,若一收孰,彼众必增,如有数岁,操态见矣,宜早除之”的建议,亲率大军征皖,吕蒙荐甘宁为升城督,督军急攻,一战而获太守朱光及参军董和,并男女数万口。待张辽率兵来救,闻城已拔而退。

同年七月,曹操知皖城失守,不顾贾逵、傅干等人的谏阻,忿然再次举军亲征,然“士马不能逞其能,奇变无所用其权”,“军遂无功”(此战史无明记)。曹操始悟与其胶着于此,不如回师而西取张鲁。

建安二十年,刘备定蜀,孙权令诸葛瑾从求荆州诸郡,刘备当然不许,关羽尽逐权置三郡长吏。孙权忿之,乃遣吕蒙袭夺长沙、零陵、桂阳三郡,使鲁肃以万人屯巴丘以御关羽,权住陆口,为诸军节度。刘备闻之,亲提五万大军下公安,遣关羽进益阳,争三郡,大战一触及发。是时曹操兵临汉中,备惧失益州,使使求和,孙刘遂分荆州,重结旧盟。

这样,东吴西向无事,孙权遂把目光又投向东线的合肥。

三、战役的进程。

建安二十年,孙权亲率十万兵马攻向合肥,麾下将领有吕蒙、甘宁、凌统、蒋钦、潘璋、陈武、贺齐、徐盛、吕范、宋谦等;而合肥仅有张辽、乐进、李典及护军薛悌的七千守军,曹军主力又远在关中,无力赴援,兵力十分悬殊。

1、初战寒心魄。

早在曹操西击张鲁之前,交给护军薛悌一道秘密教令,函边写着“贼至乃发”四字。现吴军果真北上,张辽、乐进、李典、薛悌乃开函看教,教令上书:“若孙权至者,张、李将军出战,乐将军守,护军勿得与战”。但敌众我寡,分兵出战,是否上策,诸将皆疑,唯张辽领会曹操用心之所在。曰:“公远征在外,比救至,彼破我必矣。是以教指及其未合逆击之,折其盛势,以安众心,然后可守也”,乐进等犹豫不定,张辽怒曰:“成败之机,在此一战,诸君何疑”,李典素与张辽不睦,但为其坚决赴敌的精神所打动。慨然曰:“此国家大事,顾君计何如耳,吾可以私憾而忘公义乎!请从君而出”。于是张辽“夜募敢从之士,得八百人,椎牛犒飨将士”,准备明日大战。

其三是战备完善。早在官渡之战时,曹操就表刘馥为扬州刺史,“馥既受命,单马造合肥空城,建立州治”,“又高为城垒,多积木石,编作草数千万枚,益贮鱼膏数千斛,为战守备”。张辽等人屯合肥数年,也早有所准备,故孙权屡攻不下。

2、赤壁战后,孙权亲临前线十一次,以此次的形势最好,但也败得最惨。虽说对比刘备夷陵战败的元气大伤,东吴仅仅损失了陈武和数千兵,还没到伤筋动骨的程度,但在心理上的影响是巨大的,以至于张辽抱病随曹丕南征时,“权甚惮焉,敕诸将:「张辽虽病,不可当也,慎之」”,可见张辽成了孙权心中的梦魇。此次战败,主要有二个原因:

其一是骄忽轻敌。孙权自恃人马众多,而合肥守兵寡少,来时不备,去时无防,连续遭到两次袭击。先挨当头一棒,挫了锐气,再遭衔尾一击,差点蹉跎,致使大好形势白白流失,甚是可惜。

其二是恃勇好战。此战之所以会产生那么大的后果,是因为两次遭袭都有孙权在场,且势如危卵。早在第一次围合肥,孙权就想率轻骑突敌,张纮谏曰:“夫兵者凶器,战者危事也。今麾下恃盛壮之气,忽**之虏,三军之众,莫不寒心,虽斩将搴旗,威震敌场,此乃偏将之任,非主将之宜也。原抑贲育之勇,怀霸王之计”,孙权虽纳纮言而止,但没予以重视。故贺齐涕泣再言曰:“至尊人主,常当持重。今日之事,几至祸败,群下震怖,若无天地,原以此为终身诫”。血淋淋的教训,总是易于接受,“大惭!谨以克心,非但书诸绅也”。

血贱逍遥津一役,不光是造就了张辽的绝世名将之誉,其更深远的影响还在于使东吴君臣重新考虑国家战略思想。《吕蒙传》“今操远在河北,新破诸袁,抚集幽、冀,未暇东顾。徐土守兵,闻不足言,往自可克。然地势陆通,骁骑所骋,至尊今日得徐州,操后旬必来争,虽以七八万人守之,犹当怀忧。不如取羽,全据长江,形势益张”。正是这种转变的体现,故在曹操于次年再度出兵濡须之际,孙权派都尉徐详见操请降,魏吴修好,开始注目势力暴涨的刘备,集中精力计谋趁机夺回荆州。

又:

公元215年,这一年对于张辽来说是一生最辉煌的一年。刘备入川取代刘璋已有一年,三分天下之势渐显。曹操取下汉中欲南下扫荡西川,此时孙权率十万大兵进攻张辽镇守的合肥,由于曹操大军大多派去了西线汉中战场,东线合肥只屯有七千多士兵。或者曹操深知以张辽的才能,七千余人足以阻挡东吴的进攻,所以他就留有妙计,让同守合肥的李典与张辽出兵迎敌,而乐进守城。孙权十万大兵锐不可当杀来,曹军顿时军心涣散,士气大摇。张辽决定趁东吴阵营未稳前奇袭吴军,以壮本方士气,于是挑选八百壮兵,当晚一马当先杀入未做防备的孙权阵营,吓得孙权避于小山上而不敢应战。东吴其他军营赶来后把张辽围住,张辽率军奋勇杀出重围返回本阵。这次小战事虽对东吴没什么损伤,但张辽的身先士卒却激起了曹军的斗志。于是张李乐三将强化防御准备持久战。东吴军数十日围攻合肥无果,补给日益困难,军心开始动摇,孙权乃下令撤军。当大军退出长江渡口逍遥津时,孙权召开军事会议,而此时逍遥津却只有千余近卫部队护守。孙权万万没有想到张辽会突然突击过来,被杀得狼狈不堪,要不是手下诸将的奋勇保护,恐怕他就活不了七十多岁了。张辽这一战杀得东吴“人人害怕,闻张辽名,小儿也不敢夜啼”。

张辽在逍遥津之战中,能先发制人亲率敢死队突袭敌军,赢得了本军的信任,壮大了军队士气,勇气可嘉。之后打出持久战的牌子使敌人不战而退,并且情报跟踪探知孙权召开军事会议,大胆出兵突击吴军,打了个大胜仗,这全靠他能审时度势善用兵法。张辽勇谋兼备,难怪《三国志》里把他列为魏国五大将第一人。

附:

张辽,有武勇,有将略,有忠义,有作说客的才能,是三国第一狂--关羽的好友。对逍遥津:

王歆赞曰:曹魏多名将,而张辽为第一。从征柳城,格斩蹋顿;并镇合肥,突权麾下。以八百破十万众,贲育不过其勇也。合肥之战,胜不侥幸,乃得“急”、“裂”二字。急者,料敌于先,乘敌不备,破敌未合。权以重兵来犯,以为当者披靡,城守皆深沟高垒,不敢出应,是以惰将统骄卒。逆而击之,安得不破?裂者,募敢死士,以寡凌众,以强践弱,前指渠魁,立夺三军气也。设权杖槊当道,被矢不退,小大之势在,则辽必无功矣。不体天,不察地,不知我,不料敌,是权在合肥之谓也。辽既破贼,长屯居巢,以慑吴人,是魏武之能用人也。世多名将,鲜能终始,时移势易,胜负难以逆料。而“张辽虽病,不可当也”语,是真畏敌也。辽能全功,或端赖权之功耶?一笑。

张辽这一段,我是当信史来看的。其中唯一不太可信的,就是“贼来乃发”这个曹操的锦囊妙计。不过,即使有这个锦囊,曹操也只是划定了这么一个以攻为守的方向,谁知张辽直接以突袭退敌,这样的结果恐怕是曹操也始料不及的。

王歆说“辽能全功,或端赖权之功耶?一笑。”也只一笑而已。

与赵云的冲阵相比,一个是劣中求胜,一个是败中求存,张辽占了上风。

威震逍遥津是名将的传奇,壮哉文远,三国第一名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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