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路边一酒肆(1 / 1)

盖世双谐 三天两觉 2306 字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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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秋,正值那天地间阳气最盛,即将盛极而衰之时。

这……是个适合出门旅行的时节。

去年的这个时候,便有两位少侠自杭州启程,踏上了他们的江湖之旅。

而今年,也有一位少侠,选在这天自沧州出发,奔那威海而去。

此人,生得是剑眉星目,白面薄唇,确可谓英俊潇洒。

他那瘦长却不失矫健的身形骑在马上,也显得威风凛凛,一柄悬在其腰间的佩剑,则在宣示着他那剑客的身份。

他就这么骑着马,在大路上不快不慢地孑然前行。

路上的行人无论男女老少,见他经过时,都不禁要多看他两眼。

男人们好似是在看着一个自己少年时的梦,而女人们也都羡慕或向往着这少年所拥有的一切……

谁不曾少年风华,欲仗剑走天涯。

可最后我们终是接受了自己的平庸,过着平淡的日子,偶尔去感叹一下那稍纵即逝的青春,遗憾自己没有能迈出那一步的勇气。

然而只有少数人明白,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幸运,大英雄自有大英雄的代价。

你羡慕他们拥有你从未拥有的,但他们却羡慕你拥有他们早已失去的。

当然了,林元诚还没有到会去想这些事的年纪,就算到了,他也不是一个会去想这些事的人。

因为他是一个“求道之人”。

在他眼里,剑之极,朝得之,夕死可矣。

有些剑客,认为只要练出一套、或一招天下无敌的剑法,便算剑道大成。

错。

错得很离谱。

“道”岂是会随着每个时代天下高手的上限而浮动的东西?

按这逻辑,倘若世间无武,那你会一套三流剑法就算臻至剑之极限了?

说到底……“战胜对手”这件事,本就是最简单的一步;“天下无敌”对追求剑之极的人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事,那不过是他们在求道的过程中必经的一个过程,但远远不是终点……后边儿还有“战胜自己”和“战胜剑理”这两步。

只是,这世间绝大多数的绝顶高手穷其一生也只能走完第二步,能踏出第三步、或者说知道还存在着第三步的人实在太少了。

但林元诚就知道——不到二十岁,他就知道。

他也明白自己选的这条路到最后势必会是孤独的、悲凉的、有代价的……

为什么传说中的那些剑神剑圣们总是在面对宿敌时不忍下手、却又不得不下手?因为他们都明白,一旦眼前的这个人死了,“战胜对手”这一步就走完了,从此这世间便再无一个能懂自己的人。

不过嘛,现在的林元诚还没到这境界呢,他的路还长;目前他正是需要历练、需要“对手”的时候,而这次威海之行,便是个不错的机会。

七雄会的凶险,谁都明白。

那沧州兴义门的门主邵德锦也不是笨人,作为七派之中势力比较弱的一派的掌门,他自是要多留点心眼。

因此,邵德锦在自己出发之前,派了林元诚先行一步、轻装上阵,替后续的大部队去踩踩点,万一有什么情况呢,林元诚一个人也比较好脱身。

就这样,林少侠他单骑走千里,从沧州出发,行了有十来天,便到了这山东地界。

山东,是漕帮的地盘,他们的根基在此,势力网布;这届七雄会之所以会选在这里召开,也是因为那漕帮帮主狄不倦的强烈要求,其意图不言而喻——今年要是他狄不倦没能选上总门主,恐怕其他几个帮派的人想走出这山东都难了。

当然,林元诚不在乎这些。

谁选上总门主,对林元诚来说都一样,哪怕明天沧州兴义门宣布就地解散,他也不会多说半句——他只要再换个门派就是了,若没有合适的,让他独闯江湖也不是不行。

江湖在林元诚眼里就是个“练级”的地方,今天邵德锦让他当斥候探路,他就探路,明天要是他换了个门派,人家让他去抢地盘,他也可以去抢……反正只要他身在江湖,总会面临危险、总会有与人交手的时候……无论哪种情况都可以让现在的他变强,所以他也就随遇而安了。

这日,日正当空,暑气蒸腾。

路上的石板被晒得发烫,路边树林里的知了也是叫个没完。

全身已被汗水浸透的林元诚戴着顶斗笠,骑马行在那大路上。

那马,走得不快,因为再快一点,它恐怕就要倒下去吐白沫子了。林元诚呢,也只能忍着,因为在马背上被晒,总好过自己走在路上被晒。

此刻,林少侠也是有点后悔啊:他从上一个驿馆出来时,还是早上,路上的气温还没那么高呢……早知道今儿中午的太阳那么毒,他应该再歇几个时辰出来,这样差不多也能在傍晚前赶到下一个驿馆。

如今在这烈日之下,马也走不快,人也活受罪……这不倒霉催的吗?

就在林元诚想着是不是该找个路边的阴凉地儿躲一下的时候,忽然,他那视线中出现了一条岔道儿。

待马行到那岔道边上时,林元诚又举目一望,便见得这小路延向的去处有一道炊烟升起,看那烟起的方位,离着大路也不过一箭之地。

这就叫想吃冰下雹子啊,有炊烟的地方肯定就有人,过去讨碗水喝不过分吧?

林元诚这么想着,便调转了马头,顺着那岔道拐了过去。

马儿穿林而过,走了没多远,前方便有那酒旗飘扬,一间像模像样的酒肆赫然坐落。

林元诚一见,当即是翻身下马,加快脚步牵着马到了那店门前,将马随手一栓后,他就挑开门帘儿钻了那阴凉的屋檐下。

那酒肆内的空间不算很大,但堪堪也挤了五六张桌,林元诚进来的时候,屋里基本都已坐满了;那绸衣的、布衣的、短褂的、赤膊的、挑挑儿的、担担儿的、背筐的、提袋的……一眼扫过去什么人都有,看来这大热天里选择拐到这儿来避暑的行人还真不少。

“唷,客官,来啦。”那店里的小二一见林元诚进屋,便上前招呼道,“本店地方小,您看是不是跟人凑一桌儿?”

那个年头,出门在外,跟人拼桌是个很常见的事,林元诚呢,也没那么大的架子,所以他不假思索便答应了。

小二得到他的回应后,便将他领到了一张已经坐了三个人的方桌旁。

那三位,看起来也不是一块儿的,年纪打扮都差得比较远:一个看着像是庄稼人、一个像是做买卖的,还有一个则是江湖中人。

林元诚坐下时,道了句“打扰了”,并跟那三位点头客气了一下,那三位也都比较礼貌地点了点头。

“小二,快,先给我一壶水,再来些茶点。”林元诚坐定后,便赶紧让小二上东西。

看到这儿肯定有人会说了:诶?这江湖豪客到酒肆里坐下来,不都是好酒加牛肉起步的吗?这林少侠怎么吃得那么素净啊?

会这么问的显然又是被影视剧给忽悠了……

哪儿有人大白天的赶路赶了一半喝酒的?也甭说喝酒耽误事儿了,喝醉了骑马你试试?这酒驾骑马比酒驾开车还难呢,搞不好你就从马上摔下来栽一跟头直接磕死了。

是,《水浒》里倒是有那么几位干过类似的事,但人家那是亡命徒啊,正常人会连喝几斤白酒然后半夜里闯进野生动物保护区睡觉吗?

再一点,您别忘了外面那天气。

有道是“酒越喝越暖,水越饮越寒”,这大热天的,林元诚已经是全身都被汗水给浸透了,再不喝点水补充一下,还喝酒发汗呢?

至于他为什么不吃肉嘛,也很简单,吃那种高脂肪高热量的食物不但会让人体温上升还会让人觉得困乏,这种时候来点粗茶点心(那个时候“糖”不是那么好弄的,所以一般小店里的点心都很糙、也不甜,不存在吃了之后血糖会升很高的问题)垫一垫就得了,要吃要喝晚上到了驿馆再说呗。

不消片刻,林元诚点的东西就上来了。

他也不傻,在外头吃东西时,如果你没有分辨毒物的能力,那就得讲究个“一看二闻三尝”;尝的时候呢,先来上一小口,吃完这口歇一会儿,确认没什么问题了,再吃剩下的,这样……就算东西里被下了药,光凭那第一口,你也不会中毒太深。

您别看林元诚这会儿又热又渴,但他依然谨遵这个原则,只啃了一丢丢点心的边缘,喝了一小口茶水,然后就在那儿忍着、等着。

“呵……小哥,大人物啊。”看到他的行动,与他同桌而坐的那个江湖打扮的中年汉子便笑着开口了,“在这地儿喝壶水,还这么防着呐?”

他的话里,带着点儿挖苦的意思,想来他是不认识林元诚。

不过林元诚还是很淡定,只是平静地回道:“江湖险恶,小心为上。”

“哈哈哈……”那中年汉子笑了,“这话说得……行,你忍着,我这小人物可忍不了,也没人犯得着来害我。”说到这儿,他提高了嗓门儿,“小二,再给我温两壶好酒!”

“诶~来嘞~”那边小二紧跟着就应了一声。

又过片刻,酒温好了,那小二便用一个托盘儿盛着拿了过来。

“两壶好酒来嘞~借过借过……”小二一边娴熟地在那狭小的空间内左腾右挪,一边就靠近了林元诚他们所在的那一桌。

就在他行到林元诚身后不远处时,忽然!他就从那托盘儿的底下摸出了一把匕首,唰一下就朝着林元诚的后心刺去。

说时迟那时快,却见林元诚在凳子上将上身一侧一移,反手一抓,就牢牢攫住了那小二出匕的手腕,并冷冷言道:“人都还没到,你那杀气就动了,就这样你也想偷袭得手?”

他批评得极是,今天若换个高水平的刺客来,至少能把杀气压到出手前的刹那;而顶尖的刺客,甚至能在完全不动杀气的情况下完成刺杀的过程,然后全身而退。

眼前这个小二……太不专业了。

“好!好一个林元诚。”下一秒,同桌的那名中年汉子又发话了,“背后给你一刀确实是可惜了,还是那千刀万剐的死法儿,才配得上你这少年英雄会的魁首!”

他话音落时,整个酒肆内所有的人,从掌柜到伙计,再到那绸衣的、布衣的、短褂的、赤膊的、挑挑儿的、担担儿的、背筐的、提袋的……全都站了起来,朝着林元诚的方向冷然而视。

一把把藏在柜台下、行李中的兵刃也被他们不紧不慢地拿了出来,握在了手上。

也几乎是在同时,林元诚感到了一丝眩晕,想来……是他方才吃下的一小块点心和一小口茶水“起效了”。

“哼……”林元诚定了定神,冷哼一声,随即就一甩手,把那小二整个人都给扔了出去,又一脚踹翻了自己身前的桌子,并拔剑一扫。

虽然这番动作让他逼退了距离自己最近的几人,并以自己为中心划出了一块半径有一剑之长的空地,但情况还是不容乐观——他依旧是被几十名手持兵刃的杀手围在了一个不算宽敞的屋子里,而且,他已隐隐听到,连那房顶上也有些许动静……

“你好像不是很怕啊?”看着林元诚那冷峻的表情,中年汉子不禁又问了这么一句。

“为何要怕?”林元诚问道。

“你不怕死吗?”中年汉子道。

“死在这里,便表示我不过如此。”林元诚道,“那与其说怕,不如说该惭愧。”

“呵……”中年汉子冷笑,“你这是看不起我们呐?”

“那你看得起自己吗?”林元诚反问。

这问题问得对方一怔……

过了数秒,那汉子才回道:“哼……你确实是大人物,你说得对,我们那么多人来对付你一个,是不配被你看得起的。”

“看来你也是明事理的人。”林元诚道。

“可惜啊,这个世道,明事理是不能当饭吃的。”那汉子又道。

“那是谁给你的这口饭呢?”林元诚试探道。

“你有必要知道吗?”那汉子道。

“当然有。”林元诚回道,“一会儿我若是死在了这里,那死前知道是谁指使你们的,我也算死了个明白;而一会儿我若是没死呢,那就代表你们已经死了,日后我去找那让你们送死的幕后主使算账,也算是替你们出头啊。”

他这话……还真有几分道理。

倘若对方是出于“忠诚”来干这事儿的,林元诚这说法便不成立,但刚才对方已明确说是为了恰饭……也就是拿人钱财替人办事……这里头就不存在忠诚的问题了。

“好,那我便告诉你……”那汉子想了想,笑道,“是那漕帮的狄帮主,今天要买你的命!”

他那个“命”字一出口,屋里的杀手们便准备动手了。

谁知,就在这剑拔弩张,千钧一发之际……

“妈个鸡的!热死老子了!”一个颇有特点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那人一边挑帘儿进屋一边就在喊,“小二!快来两壶好酒,再切一斤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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